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我国的不动交易主要是指不动的买卖、赠与、交换、预售、抵押、租凭等。因此而签订的合同统称为不动交易合同。我国不动所有权的取得、变更,依法实行不动登记制度,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动所有权变更登记不动交易合同的登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动交易合同效力与登记是一种什么关系,目前司法界和学术界都有不同的看法,为此,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 标签: 不动产交易合同 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 商品房预售合同 备案登记
  • 简介:登记不动物权公示的法律基础,界定依法登记的权利范围才能形成完整的公示体系.我国法律对该问题欠缺系统的规定,同时对应登记的权利还存在错误的定位.本文认为,立法应明确只有不动物权才是法定的登记权利;确定登记权利的方式应进择法定主义与开放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应建立预登记制度.

  • 标签: 物权 债权 法定主义 预登记
  • 简介:三、不动抵押登记的意义和审查我国对不动实行登记生效要件主义,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不动登记的效力,二、 我国不动登记效力的现行规定  不动登记制度属于物权法范畴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登记效力
  • 简介:不动登记的效力是不动登记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国物权立法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 标签: 不动产 登记 效力
  • 简介:本文运用物权登记理论,比较深入地阐述了不动物权登记不动债权行为备案与不动交易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不动登记不是不动交易合同生效的条件,而是不动物权变动的条件。不动债权行为备案登记不动行政管理的手段和履行合同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 标签: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交易 债权行为 物权登记 合同效力 交易合同
  • 简介:不动登记制度创设以来,登记机构便面临着这样的困惑:面对申请人的登记申请,登记机构究竟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才能给予登记,而审查的程度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就这一问题,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是形式审查主义,另一是实质审查主义.两种观点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 标签: 实质审查主义 不动产登记 形式审查主义 登记机构 制度创设 申请人
  • 简介:目前我国不动登记机关分立,有违国际惯例,也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由统一的机关进行不动登记。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且出于多用途地籍的需要,由地政机关作为不动统一登记机关较为实际。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关 地政机关
  • 简介:<正>目次一、制度背景及基础分析二、制度构成三、法律效果四、占有的法律意义一、制度背景及基础分析(一)理论论争及评析动产物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界已形成共识,但对于不动物权是否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界却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不动是绝对不能囊括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物权 物权人 动产善意取得 抵押权登记
  • 简介:不动登记制度可从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两个方面来构造,前者具体包括:登记机关、登记官、登记簿;后者具体包括:预告登记、本登记、异议登记。从微观层面看,空间构造和时间构造的具体制度安排都可通过进行制度选择而更有效率;从宏观层面看,空间构造和时间构造的整合,将使制度资源达到充分利用。从而产生制度的规模效益,这也是一种高效率。中国不动登记法应该合理设计,使登记制度更有效率。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构造 成本 效率
  • 简介:国外有关不动登记机关的情况复杂、多样,我国应借鉴国外不动登记的先进做法,但不能忽略不动登记应当符合我国的国情这个因素。我国不动登记机构的设计不应当采取一步到位跨越式的改革。而应当采取过渡性渐进式改革,即以土地登记为基础,将土地物权、房屋物权的登记统一起来,由统一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待房地产登记逐步完备后再考虑移植到其他机构,比如司法行政机关,然后再单独剥离出来成立专门的不动登记行政机关。

  • 标签: 不动产物权 登记机关 统一
  • 简介:预告登记使登记不动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预告登记的性质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效力,(四)预告登记的失效预告登记使登记的请求权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

  • 标签: 不动产预告 制度我国 制度设计
  • 简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不动物权登记主要是为管理目的而设,只能满足对土地、房屋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确立统一的不动物权登记制度,我国的不动物权登记制度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经济生活的要求.比较世界各国不动物权登记制度,我国宜采用要件主义的立法例建立中国特色的不动物权登记制度.

  • 标签: 不动产物权 登记制度 要件主义
  • 简介:不动物权变动规则在立法和学理上有很大的争议。本文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指出,从不动登记程序这种实践操作机制入手,就会发现,加强对不动登记程序机理的理论研究,是更有意义的智识活动,因为不动登记程序决定了不动物权的实体法律效果,整合了不动物权变动实体法律规则,我国不动物权交易实践也亟需完善合理的不动登记程序制度。

  • 标签: 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 实用主义 决定性 整合性
  • 简介:加强不动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对不动登记应采实质审查制,以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不动登记错误属民事侵权行为,应通过民事诉讼予以更正和补救.设立赔偿基金,以完善不动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关 登记行为 实质审查 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制度
  • 简介:不动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主义的国家未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把不动登记动产的占有作为物权的法定公示形式,善意第三人信赖不动登记动产占有的表征

  • 标签: 不动产善意 取得研究 善意取得
  • 简介:从理论依据、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上看,不动亦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可适用善意取得的不动包括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已登记的、有登记瑕疵的、尚未进行登记但不违章的以及已登记的属赃物的不动.

  • 标签: 不动产 善意取得制度 适用 共同共有 赃物 法律效力
  •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学者各持己见,本文总结了肯定不动善意取得和否定不动善意取得的主要观点,指出两派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学方法论的差异,并进一步检讨二者的方法论,提出对我国未来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想.

  • 标签: 不动产 善意取得 法学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