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表明,司法判例和国际"软法"文件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中将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中的许多习惯法规则的形成,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相关的司法判例和国际"软法".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将使得国际环境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简介: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是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一章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被认为与责令停产整治制度一起实现对旧法规定的限期治理制度的替代与改造.梳理规范与考察实践可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新《环境保护法》中责令限制生产的制度性质存在分歧与争议,进而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与后续执法程序的不统一.学界主要在责令行政行为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框架中讨论责令限制生产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等观点.辨析制度内涵与行政行为的本质特征,责令限制生产应当界定为一种行政命令,如此界定既符合一般法理,也契合制度演进的社会基础、社会深层结构,发挥其制度功能.
简介: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增了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一般规则。此次立法是自2006年我国首次使用该项行政措施以来、继200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2009年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后,在环境法领域的又一次有益探索。环评区域限批是指当某一地区出现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情况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措施。环评区域限批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而非行政处罚。应尽快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详细规定环评区域限批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启动程序、措施决定主体、适用期限、行政执行手段、解除条件、验收评估、解除程序、解除决定主体、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规则,并重点配套规定“拒绝受理”的例外情形和“暂停审批”的许可中止情形,以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简介:该论文主要是基于新形势和新背景探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修改问题。论文认为,两岸经贸关系的重大发展、新法规的出台、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现实所需、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修改进程。并且在修法过程中应该充分体现《两岸投保协议》的要求,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相协调,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充分考虑台湾同胞投资的实际需要,投资服务和便利化措施与鼓励和保护措施并重,全面修改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论文建议在如下方面进行修改:受保护的"投资"以及投资和投资收益的转移、受保护的"台湾投资者"及其人身保护、投资准入、投资待遇、国有化和征收、损失补偿、透明度与投资便利化、投资争端解决、政府部门的分工与配合、主管部门与台商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权限与地方立法合规性评估。
简介:投资者和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两大主体,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是证券市场管理永恒的话题。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地保护,对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和活力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分析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现状,能够看出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已陷入立法分散、救济途径欠缺等困局。从比较法的视角,借鉴国际社会相关经验,可以通过完善立法模式、强化证券民事责任、建立专门投资者保护机构、完善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等多元化方式和手段来建立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投资者救济体系,从而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