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司法部门实际中,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通常与侵害知识产权犯罪交错在一起。因为对事情品质等的了解不同,同一事情的真相在不同地区会产生不同的评定结论,有时针对生产制造、销售的定罪量刑,也有对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发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客观事实的认可、对客观事实的判定、对有关数额的认可、非法活动未销售产品的使用价值、犯罪方式的认可不同。此外,针对售卖假冒产品和侵害知识产权,是评定为单个个人行为,或是评定为多个个人行为,是法律法规市场竞争、想象市场竞争、牵涉犯罪或是吸收犯罪,观点也不同。文章内容将从实际实例下手,剖析假冒伪劣产品销售个人行为中产生的侵害知识产权有关问题,并从案情客观事实、个人行为判定、有关额度评定、犯罪行为主体等领域开展详细阐述。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五个条文进行了修改,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增强。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较修改以前,犯罪金额的认定标准发生变化,刑罚设置更为严格。互联网的复杂性和虚拟性又使得互联网销售过程中犯罪金额难以认定,司法机关无法将新修的法律条文与知识产权三部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有机统一起来,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义乌市人民法院近三年的判决为样本,总结在实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路径。
简介:摘要:广西钦州蓝岛2014年12月份投产,在生产中充分利用钦州的固废资源,通过物理化学试验方法,分析了花岗岩石粉、炉渣、锰渣、黑石渣的基本物理性质,系统研究了将几种固废按合适比例磨细制成商品粉煤灰对混凝土工作性能、抗压性能、抗渗性能的影响,同时与相同掺量电厂粉煤灰混凝土进行对比,试验研究成果表明:
简介:内容摘要: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之间覆盖范围的重合造成了实质性假冒现象。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要求被假冒的商标应注册,对于商标相同的判定和商标性使用较为容易,而对于是否为同一商品存在着认定困难,因此本文提出在确定实际适用商品的原则下可以确认为同一商品。
简介:摘要:高强度商品混凝土,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半成品商品,主要运用到工程建设领域当中,以此保障工程项目的结构完整性与安全性。在进行高强度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过程中,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求,以此调整高强度混凝土商品的配置方式。在本文的分析中,首先针对高强度商品混凝土进行了介绍,其次,主要阐述了高强度混凝土的生产技术,为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简介: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开放的力度也越来越大,尤其与国际市场接轨之后,国内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目前发达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应用也有了快速的发展,这些给企业传统的营销技术和营销策略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针对这些挑战,企业在新时期的营销管理就要有所创新,面对新课题,及时改变企业的营销管理模式,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石化设备生产销售企业必须要审时度势,制定合理有效的营销策略以顺应市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