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
简介:伦理型领导能否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以浙江移动、上海中兴通讯、盛大游戏、浙江烟草等多家企业的207名基层和中层管理人员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伦理型领导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及其内在作用机制。结果表明:(1)伦理型领导对促进产品责任、员工责任、环境责任、诚信公正、公益责任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伦理型领导对塑造良好的伦理气氛有显著的正影响;(3)组织伦理气氛对伦理型领导与企业社会责任在以上影响过程中起部分中介作用。制度导向的伦理气氛在伦理型领导与产品责任、公益责任、环保责任、诚信公正之间均担当中介角色;关爱导向伦理气氛则只在公益责任、环保责任、诚信公正间存在中介作用。
简介:<正>实证主义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哲学思潮,兴起于19世纪中叶的西方。从哲学的逻辑演进看,实证主义的理论先导可以上溯到近代西方的经验主义,而其更广的历史背景则包括近代科学的发展。经验论传统的制约,使实证主义将哲学的领域主要限制在现象界,拒绝论证可经验的现象之外的问题;近代科学的凯歌行进,则使实证主义极为注重实验科学及与之相关的逻辑与方法论,并力图实现科学的统一及哲学的科学化。实证主义的如上趋向在某种意义上适应了中国哲学走向近代的历史需要。自19世纪后期开始,随着东渐的西学从声,光、电、化扩及哲学观念,实证主义便被系统地引入了中国,并逐渐与中国传统哲学冲撞、交融,成为近现代中国引人瞩目的哲学思潮。西方近代的实证主义在其衍化过程中,历经数代,并形成了不同的流派,这种变迁、演化在中国近代也几乎——得到了再现。
简介:由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概念自身所包含的主体、客体以及原则具有相当的异质性、抽象性、动态性和系统性,因此,我们需要科学、易懂、便于操作的评价工具来梳理当下社会的公平正义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本文在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分析视角延伸到中国地市级罢面,深度分析省际及省内各地区之间的社会公平正义状况差异程度。通过2002-2010年间的数据分析,我们推断,在宏观层面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相关客体的整体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在地区间差距上,社会公平正义相关客体资源在地区间分配的不均衡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在公平正义的内部结构上,我国“结果公平”因素的发展远远领先于规则与程序正义和机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