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称"稳评")机制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顶层设计。其中评估主体贯穿稳评的各个环节,明确认识主体类别、厘清主体间关系类型、探明主体结构特征等对于促进决策科学化、健全稳评机制、指导稳评实践均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72份重大项目稳评文件和20份稳评报告为样本,利用内容分析法梳理出稳评主体间的关系类型和现状;而后利用社会网络,对各类主体在不同关系类型网络中的结构进行可视化分析,并对不同关系网络的结构特征进行了纵向比较,对各类主体在稳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及其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了解释。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完善稳评工作和主体间关系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稳评主体间关系以合作关系为基础,进一步细分为组织协调关系、监督指导关系、责任追究关系等三种形态的子关系类型;(2)主体间"权力-责任"格局虽已初步形成,但与其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3)主体间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型"为主,公众监督、参与水平亟待加强。
简介:以湖南省南部某废弃砷冶炼厂区内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为研究对象,比较了碳酸钙(CaCO3)、硫酸亚铁(FeSO4)和磷酸二氢钾(KH2PO4)三种无机稳定剂对土壤中As、Zn、Cd、Pb重金属的稳定效果.结果表明,在土壤pH方面,CaCO3使土壤pH显著提高,KH2PO4和FeSO4使土壤pH降低;在土壤重金属形态方面,FeSO4使As的残渣态大幅度提升,KH2PO4提高了Pb的可氧化态和残渣态,使重金属形态向稳定的形态转变;在稳定效率方面,3种无机稳定剂稳定效率的大小顺序为CaCO3>FeSO4>KH2PO4;在复合修复方面,可选用FeSO4+CaCO3复合修复治理以As、Cd为主要污染因子的复合污染土壤.
简介:通过盆栽实验方法研究了13种茄子幼苗对镉(Cd)积累与耐性的品种间差异。结果表明,这些茄子幼苗根及地上部Cd含量均随土壤中外加Cd的量的增加而提高。品种间存在着显著差异(P〈0.05),其中Cd含量最高品种根部和地上部的Cd含量分别为Cd含量最低品种的2.1、24倍(2mg·kg-1Cd处理组)和1.5、1.6倍(4mg·kg-1Cd处理组)。不同品种幼苗对Cd的富集系数均大于1,表现出较强的富集能力。但转运系数均小于1,Cd从根部向地上部转移能力较弱,大多数品种间差异不大。当Cd添加量为2mg·kg-1时,只有绿龙长茄地上部生物量显著下降(P〈0.05)。当Cd添加量提高到4mg·kg-1时,6个品种地上部生物量显著下降(P〈0.05),这些品种对Cd的耐性较弱。综合评价,辽茄三号对Cd积累的含量最低,富集系数和转移系数也较低,对Cd具有较强的耐性,具有Cd低积累特征。
简介:为了对防污漆杀生活性物质敌草隆的环境毒性进行评估,根据《沉积物-水体中摇蚊生命周期毒性试验—水体加标法或沉积物加标法》(OECD-233),以底栖生物花翅摇蚊为试验对象,通过添加敌草隆的上覆水溶液(浓度设置为1.22mg·L^-1、1.94mg·L^-1、3.08mg·L^-1、4.88mg·L^-1、7.74mg·L^-1和12.26mg·L^-1)对两代花翅摇蚊先后进行暴露,研究其对摇蚊孵化、发育、羽化和繁殖等阶段的影响。结果显示,敌草隆对亲代花翅摇蚊及其子代的羽化率产生抑制,EC_(50)值分别为7.56mg·L^-1和5.24mg·L^-1,子代对敌草隆的耐受性有所降低;还对亲代和子代发育率产生抑制,EC_(50)分别为5mg·L^-1和4.33mg·L^-1,表明子代对敌草隆的敏感性增加;敌草隆能够影响两代花翅摇蚊的雌雄性别比率,浓度-效应曲线均呈倒"U"型;另外,随着暴露浓度的增加,两代花翅摇蚊所产卵的孵化率均下降,亲代和子代的EC_(50)分别为2.53mg·L^-1和10.4mg·L^-1,提示子代所产卵对敌草隆的抗性增强;同样地,敌草隆对两代花翅摇蚊的繁殖力均有抑制作用,亲代EC_(50)值为1.99mg·L^-1,子代EC_(50)为2.68mg·L^-1。总之,敌草隆暴露对花翅摇蚊上述生活史各阶段均能造成不利影响,其中在羽化和发育阶段可观察到敌草隆毒性的累积,而就卵的孵化率而言,子代所产卵较母代所产卵对敌草隆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抗性。
简介:大型工程项目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关键地位,但是也日益成为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一大诱因。“利益相关者-问题-手段”框架可以对此进行解释。大型工程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项目方、专家和当地民众,按照影响力大小可以细化为上层、中间层和下层三个层次。通常,上层利益相关者主导项目的需求识别、方案制定等论证过程,中间层利益相关者充当了辅助的角色,反对的专家和项目所在地民众无法实质参与论证过程,因此其意见和诉求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导致持续的质疑和群体事件发生,政府和项目方不得不匆忙应对。但是,政府和项目方采取的应对手段离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化解风险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应构建“政府、项目方、专家、当地民众实质参与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项目决策论证制度,以缩短这一差距,从源头上阻隔大型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因子,实现大型工程项目的良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