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们看了本刊五月号刊登的南昌市第十六中学历史教研组写的“怎样在历史教学中应用“启发式”一文后,受到很大的启发。也愿意把我们在这方面的一些主要做法(与十六中共同处或者运用不经常的方法略写)写一写,向同行请教。一、阶级分析方法什么是历史?正如毛主席所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这就规定了历史的阶级性。我们讲历史时,必须要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采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分析讲解。而且要把阶级分析的方法教会同学。如讲“抗日战争胜利后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斗争”时,教师首先提出问题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
简介:一本文所谓的“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是指:法律规范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因其功能需要在逻辑结构上由合理的若干要素构成的必要性。本文所谓的“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具体的法律条文表述上因避免重复表述的简约原则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多种可能性。因此,我们既不能以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来否定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也不能以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来否认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任何事物的结构都是为其功能服务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也不例外。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究竟应由哪些要素构成?这需要研究法律规范的功能方可求解。由于法律规范是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创制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可见,法律规范是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但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时又受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法律范规的适用也是有一定条件的。由于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必须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即必须规定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和禁止怎样行为的行为模式。法律规范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创性,对遵守或者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