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06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明确“十一五”及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我市“十五”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爱卫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各级爱卫会及办公室同志们积极工作、在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摸索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不仅实现了既定目标,而且在很多方面都有明显突破。
简介:(一)、卫生监督工作概况自1983年《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和以后的各项卫生法规出台以来,我省从下述几个方面逐步开展卫生监督工作。1、组建监督队伍。在卫生防疫机构内设立监督科室,从卫生行政和卫生防疫机构中经推荐、培训、考核后聘任监督员。目前全省共有食品卫生监督员820名,传染病监督员744名,地方病(碘盐)监督员100名,其它卫生监督员800名。在基层防疫机构,一名监督员一般兼任2-3种卫生监督工作,实际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卫生行政和卫生防疫人员共1235人。2、宣传、普及卫生法规知识。一是利用大众传媒对广大群众宣传,二是针对被监督对象重点宣传、培训卫生法规知识,如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办培训班、参加电大培训等等。3、制订地方性法规。一是根据国家法规制订地方实施办法,如经省政府批准由卫生厅颁发了《贵州省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贵州省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等六个规章性文件以及《贵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等;二是国家尚无法规的,我省由人大发布了《贵州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卫生、公安、安委会三家联合下发了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职业性体检的通知。4、以地域管理为主,划分分级管理范围。1987年我厅根据卫生防疫机构实行有偿服务后出现的新情况,制发了关于划分贵州省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职责范围的通知",其后,又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实行分级管理的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据此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划清了各级监督范围。
简介: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卫生部9月27日发布《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规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规定》提出了内部审计的职责与任务、内部审计机构权限和内部审计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