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法律解释,存在这样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官在裁决案件时只是在严格地解释制定法和判决,揭示法律中已经存在的简明意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官的法律解释只不过是其个人意愿或主观政治倾向的反映。在《作为解释的法律》一文中,德沃金力图在上述客观解释论和主观解释论的立场之外找到第三条道路,他通过将法律解释类比为'连锁小说'写作的'连锁活动',认为解释是对那种由'不胜枚举的裁决、制度、惯例和习惯'所组成的制度史的拓展和延伸,它既不是纯粹客观性的,也不是完全主观性的,而是一种受限的创作,犹如戴着镣铐的舞蹈。由于中心议题及其解答方式方面的近似性,这种将法律实践与文学批评实践联系在一起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且颇具启发性,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通过对这些差异进行具体分析,我们会发现,德沃金并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自己关于法律解释的独特见解,而是一再地陷入他所强烈质疑的那种纯粹客观性和纯粹主观性之谬误之中。
简介: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生产和生活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精神支柱,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积极向上的凝聚力量。能够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对内动员民族力量、对外展示民族形象的重要功能,侧重于价值判断。民族精神是一个动态过程,只有与时代相结合,吸收时代精神,才能焕发生命力,才能成为现实的、真正代表民族根本利益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熔铸在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精神品格之中。民族精神认同就是对民族精神的认可、承认、接受、继承、创新、发展,尤为重要的是身体力行,并使之发扬光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和发展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民族精神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