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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个结果
  • 简介:"主动参与"法是我国工会组织近年来在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成功探索和实践,同时有效发挥了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职能。从安全科学预防事故的原理和机制出发,深入挖掘和分析得出"主动参与"法预防事故的人因机理、预防机理、持续改进机理和安全文化机理,为"主动参与"法提供深入的理论支持依据,希冀推动工会"主动参与"法的进一步应用。

  • 标签: 工会 主动参与法 预防事故 机理
  • 简介:互联网开拓了国际政治新空间。互联网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是其内在运行逻辑的外在表现。互联网以自身特有的内在规定性或是引导或是否定行为体的行为,迫使行为体服从其内在的法则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作者首先以层次分析法梳理互联网影响国际政治之路径,即个人、国家与国际体系。其次,阐释互联网作用于国际政治之运转核心,即国家利益、权力与安全,说明没有绝对的互联网自由,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至上。最后,揭示互联网助推国际结构变迁之作用,即催化、同步和建构作用。互联网作为信息媒介,可促使某些社会因素推动国际政治中的变革;作为先进技术,可促使国际政治自身的进展与时代发展不断相互确认;伴随微博和社交网站出现的人人互动的交际方式,使国际社会向世界社会进化的条件在互联网世界中有所形成。

  • 标签: 互联网 个人 国家主权 国家安全 国际体系 互联网作用
  • 简介:随着对团队创造力研究的深入,团队创造力内涵研究经历了从个体特征到群体合成特征转变的历程。该文从团队构成、团队过程以及团队氛围三个视角对团队创造力影响因素进行梳理,通过对相关研究主要文献的综合分析,提出团队创造力影响因素未来的可能研究方向。

  • 标签: 团队创造力 团队构成 团队过程 团队氛围
  • 简介:一、城乡关系的演变规律及城乡一体化的提出(一)城乡关系的演变规律城镇与乡村作为一种非均质的地域经济空间,是人类赖以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地域实体。它们既有各自的运动规律,同时,它们之间又是一个互相依存的对立统一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

  • 标签: 城乡一体化 城镇化 生成机理 城乡关系 经济空间 运动规律
  • 简介:当代民主理论将公民参与的形式和公共舆论的质量作为衡量民主健康与否的重要指标。网络技术的产生一度让人们相信,在后现代和犬儒主义时代迅速消退的公民交谈文化,可以在虚拟空间中重新复兴。但对于实际存在的网络话语的经验研究再一次表明,技术乐观主义者需要调低期待度。互联网是当代公共领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太重要,社会绝不应该放心地把它彻底交给资本和市场。社会需要持续不断地探索在这些公共平台中交往理性实现的路径与方式。

  • 标签: 网络媒体 话语实践 公共领域 民主政治 重新封建化
  • 简介:采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围绕典型意义的政府俘获案例(郭京毅案)进行案例分析,讨论了我国转轨时期政府俘获影响因素,并构建了政府俘获形成机理的概念模型。研究发现,政府俘获的影响因素包括转轨制度特征、企业政治行为、社会网络关系和政府政策支持四个维度,即在转轨时期的制度条件下,企业采取政治行为,并且为之进行社会网络关系的有效运作获取排它性的政策支持时,政府俘获才能形成。区别于既有研究多采用单一经济学视角,本文尝试运用社会学分析方法进行探索性研究,着眼于中国情景下新的发现和结论,认为企业俘获行为的合意性以及对相应的关系性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是我国转轨时期政府俘获形成的关键因素。在既有概念模型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俘获治理的相关政策建议,为管制系统再设计和管制改革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

  • 标签: 政府俘获 扎根理论 影响因素 形成机理
  • 简介:与正统的解释相比,马克思主义坚持认为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是危机根源的说法更具有说服力。但马克思主义理论不能解释为什么经济危机会周期性爆发,也不能解释什么样的内在机制有助于资本主义从经济萧条转为经济繁荣。马克思把危机视为解决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暂时的和不得已的手段。大量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也主要关注资本主义怎么进入危机,而不是如何从危机中走出来。本文主要考察目前流行的理论解释资本主义周期性危机中的两个过程的能力以及这些理论的内在一致性,并提供一些经验性的检验依据。实际上,目前的所有解释都不是非常令人满意,所给出的证据也远不是结论性的。本文尝试提出一个基于比例失调和不断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的综合性解释模型。

  • 标签: 卡尔·马克思 资本主义危机
  • 简介: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主要表现为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这一问题是由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政绩考核体系、政府财税体制、市场发育程度、社会组织力量共同作用所导致的.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和政府财税体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组织力量,通过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有效结合,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以期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 标签: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影响因素 影响机理
  • 简介:宪政之于经济法的法治要求,意味着国家干预经济的一切活动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应该受到制约。经济宪政是以保障基本权利为基础、以社会本位为核心价值的宪政理念。为了实现政府干预的宪政目标,应限制行政权力,要求政府干预遵循法治化的进程,以确保宪政经济权利并接受违宪审查。

  • 标签: 宪政 政府干预 经济宪政
  • 简介:我国的儿童防虐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干预的模式,除了法制的确定和司法的介入以外,应对受害儿童进行专业的心理与行为矫治,特别提倡利用学校教育和社区资源进行干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儿童保护法律和福利制度。

  • 标签: 儿童虐待 心理评估 干预模式
  • 简介:社区既是链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过渡地带”,又是影响家庭环境与学校环境的基础性社会空间。因此,青少年犯罪预防必须立足社区,联通家庭和学校。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是社区预防犯罪的重要力量,应该使其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组织应当树立培养“资源”的意识,整合家庭、社区资源,形成一整套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社区干预结构体系。

  • 标签: 青少年犯罪预防 社区干预 社区组织
  • 简介:留守学生厌学情绪是诸多因素综合影响下产生的,文中应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综述中职农村留守学生的厌学情绪背后的需求和动机,从心理学角度系统分析学生厌学情绪的根源,有效的干预措施是防止和改善厌学情绪的关键。

  • 标签: 需要层次论 留守学生 厌学 干预
  • 简介:典型的经济法的法律文本显示,在经济法的立法中,遵循了国家干预的内在逻辑,在干预主体、干预目标、干预方法、干预边界以及干预责任五个方面都有相当数量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客观地证成了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还揭示了经济法的国家干预是一种尊重市场机制的干预。虽然经济法的国家干预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已成为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独立法律部门的重要原因。

  • 标签: 经济法 国家干预 法律标志
  • 简介:大学生网络群体是指大学生中使用网络的群体,包括成瘾群体和未成瘾群体。本文提出的大学生网络群体特指成瘾群体,是大学生非正式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PsychologicalAssociation,APA,2000)的统计认为,一个月上网时间如果超过144小时(平均一天约3至4小时),被归类为"不正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不可自拔的上瘾行为(addictivebehaviors),研究认为,过度的使用网络可能会形成类似酒瘾、药瘾、毒瘾等,他们还对成瘾的不同阶段及其症状作了区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网络成瘾症(IAD)是指由于过度地使用网络而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产生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的欲望。

  • 标签: 心理健康问题 网络群体 大学生 网络成瘾症 学生非正式群体 缓冲
  • 简介:我国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存在着"理论研究薄弱,实践经验不足;专业技术力量匮乏,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干预体系不健全,资源调度与管理较为混乱;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及媒体因工作误区而制造和加重心理危机"等突出问题。加强人才培养并建立多元化的专业队伍,通过法治化方式对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协调和准入机制进行规范,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形成心理危机干预的长效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标签: 突发事件 心理危机干预
  • 简介:经济法作为因应市场内生性缺陷的现代法,其对市场的规范、引导、扶持、限制和禁止在本质上属于法律治理。传统的经济法以国家与市场关系为分析框架,折射出的是一种权力干预经济的思维。经济法视野下治理市场失灵的根本手段是法律约束,政府作为国家授权的经济调节组织,在市场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经济法践行的是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的法治理念,它的产生与发展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进化的过程。

  • 标签: 经济法 权力干预 法治 反思
  • 简介:通过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警察对家庭暴力及司法干预有一定的认知,但因为认识不到位、培训不重视、立法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等,造成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意识、能力有欠缺,干预措施、尺度、目的有偏差,多部门合作有困难。建议重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探索警察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规范,设立专门的防治官和建立家庭暴力事件信息库,发挥警察干预在反家暴立体网络中的作用,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 标签: 家庭暴力 警察干预 处置规范 家庭暴力防治法
  • 简介:微博自落户中国后催生了中国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亦带来中国公共生活的巨变,言论自由和公众监督前所未有的开始勃兴。但为解决微博自由同时引发的诸多负面问题,2012年政府经由实名制对微博自由予以强势干预干预的本质当然是对人们借由微博这个平台所获得的自由进行划线,确定微时代下人们的自由与自由的限度。本文尝试从宪法的角度,从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度性、形式合宪性三个方面,对政府的此次干预是否妥适,是否恪守必要限度,进行检验。而本文的写作也旨在促成借由微博实名制对国家和法律作用的限度进行重新思考。

  • 标签: 微时代 微博 微博实名制 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的限制 限制的合宪性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