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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设备出资欺诈行为是目前引进外资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分析了这种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现存法律法规对其防治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防治这种行为的若干法律对策.

  •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 设备出资 欺诈防治 法律对策
  • 简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按合营合同的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赔偿损失。根据《关于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合营各方或单方不按期出资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分为三种:(1)合营各方在规定期限内均未出资的(即合营各方均根本违约),

  • 标签: 企业合营 责任问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合营合同 合营企业 赔偿损失
  • 简介:<正>1993年通过的《公司法》经1999年、2004年,特别是2005年大刀阔斧的修正之后,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制度设计中的股东契约自由、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与激励、废除转投资限制、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弱势股东适度保护、瑕疵公司决议及其司法救济机制、公司治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特殊类型公司、公司并购重组等内容做出了较为合理的规定。

  • 标签: 出资义务 公司债权人 契约自由 解散公司 抽逃出资 非货币财产
  • 简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之间由于在行为的手段和内容上往往存在交叉或重复,因而造成三罪区分的难度。抽逃出资罪与虚假出资罪区分关键在于抽逃行为发生公司成立之后且抽逃出资的前提是行为人曾真实合法的出资;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区分关键则在于前者是整体性实施虚报以欺骗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而后者是个体行为以欺骗公司其他发起人或股东;且两罪之间由于行为要件存在部分交叉关系,因而是一种法条竞合而非想象竞合。

  • 标签: 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 虚报注册资本 竞合
  • 简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在司法实践中,两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极为相似,在办案当中不易区别,容易混淆。为在今后的办案中能正确区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准确定性,笔者联系自身在办案实践中的一些体会,浅析两罪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与大家共同探讨《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是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

  •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罪 抽逍出资罪
  • 简介:“受委派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特征,也是认定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关键。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被纳入委派主体的范畴,该组织在实践中应界定为国有出资企业中的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事公务”作为认定的实质性要件,可从职权性和服务性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全面理解,并正确把握公务和劳务区分。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委派 公务 职务犯罪
  • 简介:<正>鄂国资规[2010]2号第一条为规范不良资产剥离管理,防范不良资产处置审批风险,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出资企业,包括湖北省省直

  • 标签: 不良资产剥离 出资企业 国有资产法 暂行办法 资产价值 国有资产流失
  • 简介:当前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为一种保守的法定资本制度,严格遵守资本确定和维持原则,出资形式单一.此种制度构建时的初衷是解决信用问题,保护交易安全,保持"商"主体有足够资本运营,可是在这种制度确立后并没有实现立法时所追求的目标.笔者认为这些遇到的问题,不全是资本制度确定有误造成,但实践也暴露出法定资本制的缺陷.在今后时间里,我国可能改变法定资本制度,在适当调整出资制度过程中,完善法定资本制度外延和配套制度.本文针对出资制度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两方面论述资本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以资产信用制度为中心理念,结合我国国情论述现今制度所带来的弊端,认为改变公司资本制度需要一个的过程,降低资本额的尺度和出资多元化发展趋势.

  • 标签: 资本 出资 信用
  • 简介:科学谋划布局,着力打造四大旅游特色区。一是里口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性开发好占地65平方公里的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加大景区宣传推介和招商力度,推进华夏城、仙姑顶、广福寺等景点串点成线、组团式发展,不断提升景区知名度,全力打造城市大中央公园。二是中心商务旅游区。以侨乡海上旅游、金线顶改造、威高广场等项目为依托,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强化城区旅游资源开发,全力发展城市商务休闲旅游。三是北海休闲旅游度假区。

  • 标签: 旅游资源开发 谋划 科学 风景名胜区 特质 休闲旅游
  • 简介:<正>各国立法普遍允许商誉(Goodwill)出资。而就此问题,目前我国学界并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也没有被我国公司法采纳。本文将探讨商誉如何出资,才能既实现其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又防止不当法律规制可能产生的弊端。一、商誉作为现物出资的适格性现物出资,指发起人和新股认购人以向公司交付金钱以外的出资换取股权的出资方式。现物很容易被过高估价,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各国公司法对现物出资都规定有相应的保证措施。一般将现物出资的标准概括为这样五个方面: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可能性、有益性及独立转让性。

  • 标签: 出资方式 受让人 适格性 债权人利益 出资义务 风险负担
  • 简介:本文就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条款自身局限性以及与其它条款的冲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人和性 出资转让
  • 简介:《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作了规定,但是如何理解这个规定?这个规定是否完善?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从六个方面作了探讨。对股东之间转让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分别作了分析,对《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部分表述提出异议,对《公司法》未作规定的其他应视为转让出资的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法律后果作了归纳。

  • 标签: 股东转让出资 公司股东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 出资转让
  • 简介:民办学校出资人转让出资时,其他出资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民办学校不属于《公司法》中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因此不能简单地套用《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公司或合伙的规定,只能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框架下予以规制。本文通过对民办学校财产性质的分析,认为其他出资人并不当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 标签: 优先购买权 出资转让 民办学校 出资人 《合伙企业法》 纠纷案
  • 简介:企业国有资产法》围绕着出资人设计了一系列制度,但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回应的结果是未能按立法者所愿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本质根源在于人们对企业国有资产属性的忽视,及履行出资人职能机构的误读,我们不能忽视企业国有资产的特殊属性,应对其进行细化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分化管理经营,对于竞争性国有资产进行契约经营,使这部分国有资产还利于民。

  • 标签: 企业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法 出资人制度
  • 简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迅猛发展,“人力资本”(“或劳动力产权”)理论得到我国学者的广泛认同。不少学者认为劳动力资本商品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主张劳动者拥有劳动力像拥有其他物质资料一样,应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因而应建立劳动力...

  • 标签: 人力资本论 职工持股制度 劳动力产权 “人力资本” 劳务出资 职工持股计划
  • 简介:公司是以资本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出资制度则是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出资者以其出资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对公司资本的收益权、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和对管理者的选择权等股东权利。出资者一旦出资,其所付出的资本便在公司成立后不能抽回。否则,公司便成了运转的一具空壳。出资者的出资是公司资本形成的基础,公司随后的一切行为都因此而派生。因此,出资者的出资是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基础,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保障,在公司资本制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笔者试图在对各国公司出资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完善我国公司出资制度的主要措施。

  • 标签: 公司出资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 公司法 中国 立法完善 比较研究
  • 简介: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用做出资的是知识产权而非知识产品,但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能成为出资标的物。从理论角度考察,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的适格要件应当包括确定性、有益性、可转让性和货币估价的可能性四个方面。从实务的角度考察,专利权出资应当重点审视该专利权的权利类型,商标权出资则应注重筛选不能充当出资标的物的商标权范围,著作权出资需要对权利内容、特征与客体分别审查。

  • 标签: 知识产权出资 标的物 适格要件
  • 简介: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凸现.人力资本具有资本的功能,允许人力资本出资具有可行性.承认人力资本出资的合法性,有利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确认人力资本出资时,应处理好人力资本的评估、人力资本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 标签: 人力资本 出资 立法趋势
  • 简介:2005年新《公司法》虽然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未明确抽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本文主张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就抽逃出资事实的认定、抽逃出资与借款行为的区别、抽逃出资股东之外的行为人对公司的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等问题提出了学术见解。

  • 标签: 抽逃出资 侵权责任 股东
  • 简介: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法律的宗旨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我国现行公司资本法律制度未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成本,反而增加了双方的交易成本。因此,有必要运用法与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反思我国公司的无形资产出资制度,完善我国的无形资产出资立法。

  • 标签: 无形资产出资 立法 中国 公司法 出资程序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