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刊上一期重点报道了合肥市“8·2”重大火灾,樊荣、丁家兴等人在生产聚苯乙烯的车间内违章进行电焊,结果酿成大火,合肥市天合公司76.4万元的财产付诸一炬。很多读者在痛心之余可能非常关心有关人员的责任问题,8月20日,施工队负责人樊荣和电焊工丁家兴已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天合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也取保侯审在案。几名犯罪嫌疑人虽尚未审判,但现在不妨让我们就此事谈谈他们可能涉及的责任事故罪,仅作一家之言,供诸君参考。任何一个罪都不外乎由犯罪主体、主观、客观、客体四个方面构成,责任事故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分析:其一、什么人(构成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有人一提起责任事故就习惯性地认为这是
简介:平顶山市全益镁业有限公司“10·8”重大火灾责任者最近依法受到处理。法人代表刘某和直接责任者分别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去年10月8日,平顶山市金益镁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烧毁建筑面积104平方米,粗镁4.6吨,直接经济损失9.22万元。导致这起火灾,公司副总经现张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从粗镁的防盗角度出发,违章将粗镁放火通风不强的办公用房。对此,巾消防部门给予本人200元的经济处罚。提出的建议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刘某、副总经理程某、下某均未提出异议,只指出粗镁放入虽不得超过2大的个产需要,而在生产中并没有抓落实,从而埋下了火险隐患。经研究,给予公司董事长刘某1000元的经济处罚,副总经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