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公司法解释三施行后,公司隐名股东的存在逐渐被法律条文固定认可。隐名股东能否越过名义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知情权,司法解释中对于该问题并没有明确允许或禁止,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隐名股东应如何认定;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隐名股东的身份若可确定,其应如何向公司主张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法院审理的隐名股东知情权诉讼案件中,从案件检索中看绝大多数案件对直接起诉要求行使知情权持否定态度,但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向公司直接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之前应首先确认其股东资格身份,且应注意区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不同情形。
简介:摘要: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和优化基层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水土保持工作委托下放乡镇行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主要介绍了有关委托乡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方式、主要意义以及取得的成效,以期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
简介: 摘要:担保制度最核心的优势在于其“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出现逾期不能清偿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担保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物权从而保全债权或者减少债权损失。然而,当担保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的实现时点、实现方式及程序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这种限制有可能降低担保权人受偿的确定性并且减损担保权益的价值。
简介:随着人们居住条件的普遍提高,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已走进千家万户。围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纠纷也不断发生,诉讼不断出现。如果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必将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可是目前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尤其是涉及到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装修行为,由哪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都存在明显分歧(以南通市为例):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这是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认为,这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认识也不一致:市法制部门认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涉及到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管理,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公安派出所行使对城镇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职权。这是消防工作改革的重大突破,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抓重放轻”新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一年多的实施,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各地发展并不平衡,少数地方仍停留在上级公安机关抓一抓,公安派出所动一动的被动接受局面,没有形成一以贯之的良好工作态势。因此,笔者就宁波基层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本文,希望借此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的落实。一、当前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