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采取措施对少数民族地区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对策进行有效性分析与研究。方法本组所研究的200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是从医院收治的病例中选取出来的,其中男性有115例,女性有85例,他们的年龄在45-70岁之间。采取走访或者查阅病例的方式对少数民族高血压患者所服用的降血压药的剂量、名称、生活规律、用药依从性、饮食状况以及服药方法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利用统计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对少数民族地区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对策进行有效性分析发现,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血压患者控制不住自身血压的原因与自我保健意识薄弱、饮食结构与生活习惯不科学、服药依从性差以及用药方法不科学等具有密切的关系。结论在少数民族地区,强化对服药依从性与健康生活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有助于增强贫困区域高血压患者对自身血压的控制率,提升高血压患者的生存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通过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妇产科门诊个体化护理的中的经验与护理技巧应用评价个体化护理对医疗综合满意度和护理人员的医德医风及综合素质在临床的意义。方法选取2010年至2015年280例在我院治疗的妇科门诊患者,并进行了分析,将其随机平均分为两组,对照组与观察组各140例,对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的护理方案,对观察组患者采取个性化的护理方案。结果分析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发现观察组患者明显比对照组患者好,统计学分析有显著性差(P<0.05)。与参考文献1结果相符。定期对当地各民族妇女开展本地少数语言文字(哈?汉)的健康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整体效率及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双语培训护理人员,才能有效的提高妇产科门诊的护理质量。在临床上意义重大。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手足口病患儿肠道病毒71型(EV71)的感染状况,为临床诊治提供参考。方法采集首诊手足口病1028例患儿的咽拭子标本,应用实时RT-PCR法检测标本中的EV71。结果1028例手足口病咽拭子样本中EV71的阳性病例数为274;阳性率为26.65%,2013年咽拭子样本EV71阳性检出率30.93%(150/485)高于2012年22.84%(124/54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O.05);2012、2013年均以EV71感染为主,病毒流行株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2012和2013年我院手足口病患儿EV71检出率分别为22.84%和30.93%是手足口病的主要致病病毒之一,2013年EV71感染的手足口病比例较2012年出现明显上升。EV71是大理白族地区手足口病的主要致病病毒,流行特征和病原学分析有助于手足口病的早期防控和治疗。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少数民族地区肠造口患者实施规范化健康教育的护理效果及价值。方法选择38例于我院行肠造口手术的少数民族地区患者,纳入时间为2016年8月—2017年8月,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参照组,每组均19例。其中参照组采用常规肠造口护理形式,实验组行规范化健康教育,对比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相关评分、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护理干预前两组患者相关评分未见显著差异(P>0.05),护理后实验组自我护理能力评分、健康行为评分均高于参照组,实验组造口水肿、造口出血、造口狭窄、粪水性皮炎、造口回缩、皮肤黏膜分离、造口脱垂等并发症发生率(10.53%)均低于参照组(42.11%),两者差异显著(P<0.05)。结论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行肠造口手术的患者予以规范化健康教育,在提升其自我护理能力方面效果显著,应予以临床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红河州少数民族地区艾滋病患者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服药依从性现状。方法选取红河州7个少数民族县市治疗点的艾滋病患者4277例,对患者的抗病毒药物服用依从性进行调查,同时对患者持续服用抗病毒药物6个月后的病毒载量进行检测。结果在4277例艾滋病患者中,服药依从性良好的患者4002例(汉族患者1459例,少数民族患者2543例),总良好率为93.57%,汉族患者依从性良好率为97.6%,少数民族患者为91.41%(P>0.05)。共有451例(汉族患者76例,少数民族患者375例)临床治疗失败(病毒载量>400copies/ml),其中汉族患者治疗失败率为5.08%,少数民族患者治疗失败率为13.48%(P<0.05)。多因素Logistic分析显示,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服药依从性与患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月收入以及婚姻状况关系密切(P<0.05)。结论在少数民族地区艾滋病患者的抗病毒治疗过程中提升其服药依从性非常关键,尤其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少数民族患者。红河州少数民族地区艾滋病患者中少数民族患者治疗失败率显著高于同地区汉族患者,与少数民族患者受教育水平有关。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黔江地区少数民族学龄前儿童体格生长状况,及少数民族与汉族间儿童体格生长有无差异。为进一步促进黔江地区学龄前儿童生长发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对2014年5~6月黔江市区8所幼儿园共3428名学龄前期儿童测量身高、体重,并以问卷形式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中国九省市0~18岁儿童青少年生长标准》1比较。结果1.1黔江地区土家族、苗族学龄前儿童身高、体重3~4岁组较中国九省市儿童生长标准高,5~6岁组低于标准,差值最大的是6岁组,6岁组土家族男、女童身高、体重均值分别为114.72±5.19cm,20.51±3.45kg(土男),113.49±4.26cm,19.39±2.66kg(土女),苗族分别为114.64±4.92cm,20.65±3.83kg(苗男),112.57±5.44cm,19.67±3.72kg(苗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3~6岁组土家族儿童BMI高于九省市标准,除6岁组外,其他三组土家族男童BMI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土家族女童BMI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岁组苗族儿童BMI低于九省市标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23~6岁土家族、苗族儿童身高、体重、BMI与汉族比较3~4岁组土家族、苗族男童身高比汉族低,5~6岁组比汉族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6岁组土家族儿童体重均比同龄的汉族儿童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5岁组土家族儿童BMI比汉族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黔江地区土家族、苗族学龄前期儿童随年龄增长,身高、体重逐渐由3岁时高于中国九省市儿童生长标准到5岁时落后于生长标准;2.土家族学龄前儿童体型较汉族儿童粗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