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职业伦理与道德,成为了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此背景下,国内外学术界对音乐伦理的研究也越来越多。研究成果既有对先秦时期儒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探讨(孙家栋,2003;陈榕2010;孙孝良,2013),也有对西方伦理思想的系统梳理和阐释(吴华山,龙玉兰,2007;凌羡初,2010;王小琴,2011),还有对音乐伦理教化功能的阐释(张密丽,2008;马力,丁庆,2008;王小琴,2011)。音乐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契合在国内已有学者进行了学科体系综合上的研究,但对音乐伦理的研究多局限在道德影响领域,同时倾向于欣赏者在音乐审美过程中产生的伦理现象研究,对于音乐教师的职业伦理研究先对较少。在西方,DavidElliott,StephanBladh,KevinKorsyn等人更多地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一定基础和重要借鉴,同时也给本文留下了较大的研究空间:即如何看待音乐教师,尤其是中小学音乐教师这一特殊的职业?如何借鉴社会批评理论和功能主义理论来分析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职业伦理,从而发现其职业实践中存在的伦理问题?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音乐在人们的生活和国家的文艺建设中的重要性从来没有被人怀疑过。然而,近年来音乐教育和音乐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地遭到质疑和挑战。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哪些?如何从理论上分析这些原因?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来提升音乐教育与教师的社会地位?
简介:《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终于出版了。借此出版座谈会召开之际,衷心地感谢作者王景志先生的辛苦劳作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感谢内蒙古大学出版社慧目撷英,成人之美。王景志先生是内蒙古艺术研究所的研究员,是多年从事舞蹈理论研究和讲学的专家。我和他在
简介:自2004年初以来,我一直在从事行为艺术,因为这种方式要远比传统媒介,譬如雕塑、素描或绘画更能够表达我的观点和思想.刚开始,我很难理解一次行为艺术如何才能起到实际作用,以及能使它发生的最恰当的方式是什么.几年后,我逐步开始领悟并构建了自己的方式,远离那些著名艺术家的强烈影响,建立自己个人的全球意识形态.我的艺术实践包含三个重要元素:身体、时间和观众.身体或许是我艺术实践首要的元素甚或是出发点;我以时间来处理三类身体:政治身体、军人身体及社会身体.当然这三类身体中的每一类又可分为几种.譬如社会身体可以是感情身体、残疾身体、集体身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