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听和说是我们人类进行情感、语言及文化交流的主要途径,也是我们学习英语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如果只会看,不能说也不能听,这种聋哑英语将使学习英语的意义大打折扣。对母语的听说能力,是我们在长期不断的潜移默化、耳儒目染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而运用起来易如反掌。相比之下,要想提高英语的听说能力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英语不论是在语言结构、表达习惯、发音等语言因素方面,还是在文化、习俗、历史背景等非语言因素方面都与汉语迥然不同。尤其是掌握英语听力技能的难度更大,障碍更多。一、语言因素对听力的影响这里语言因素主要指英语的词汇、语音、语法以及听力技巧。(一)词汇(vocabulny)对听力理解的制约1.词汇量对听力的影响单词是构成英语句子的基本单位,是理解原文的基础。如果对听力材料所涉及词汇掌握不够,要想完全听懂原文,就如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此外,听力需要很高的理解速度,且出现生词来不及查字典,所以,每出现一个生词就多一个理解盲点,也就多一处遗憾。由此可见,掌握足够的词汇量对提高听力水平至关重要。否则就会有听“天书”之感。2.单词的读音对听力的影响英语是拼音文字,每个单词都是由一个或几个以元音为拼读主体的音节组...
简介:《民法总则》将通谋虚伪表示规定在两个法条之中。第146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虚伪行为和隐藏行为的效力。同时第154条规定了当事人恶意串通并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虽然两者按主观意思不同被区分为不同法条,但其均间接阐释了通谋虚伪表示行为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通谋虚伪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适用有其特定的法理依据和目的,但是,对于身份法律行为而言,能否直接进行不加区别地适用存在争议。近年来,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虚假结婚行为逐渐登上了社会舞台,由此,一些伴随着虚假结婚行为的后果也相应产生。对此现象,适用通谋虚伪表示的一般规定还是根据个案和身份法律行为的特殊性进行区别对待,值得进一步讨论。
简介:言语环境,简称语境,是指在语言运用中对话语有影响的因素。根据构成因素性质的不同,语境的含义有两个:一个是狭义的含义,指言语的上下文在语义上、语法上、修辞上和逻辑上等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所构成的言语关系,即前言与后语间的关系,通常称为言语的内部环境(或称第一语境);另一个是广义的含义,指言语的意义所反映的外部世界特性的总和,通常称为言语的外部环境(或称第二语境)。言语的外部环境构成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主观因素,即言语者的自身因素,如身份、职业、思想修养、文化素质、处境和心情等,它直接决定着个人的语言特色和语言风格;另一个是客观因素,即言语客观背景,如时间、地点、场合、言语的对象等,它是影响表达效果的重要条件。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