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国务院再次公布取消了40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税收工作的有15项。这次公布取消的15项涉税行政审批项目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审批、指定中国免税品公司出境口岸免税店经销国产品退税审批、城乡信用社固定资产修理费列支审批、城乡商业银行税前列支奖金比例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列支福利费的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审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按经营期限计提折旧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少留或不留残值的核准、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核准、企业接受捐赠的大额非货币资产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雇员境外社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核准、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的确定、对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为防止项目取消后有关方面出现管理脱节,税务部门将采取措施进行后续监管。例如,对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的审批项目被取消后,税务部门将过去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生产改为招标制。对批量不大的生产,将通过资格招标确定生产企业;...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立法的总体考量是以“税负平移”原则为基准,实现排污“费改税”的平稳过渡,同时建立了环境保护税收征管协作机制。然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点源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合理建立协同机制,以实现环境保护“税”与“证”的衔接,解决环境保护税与企业排污许可管理中数据共享、信息集成以及制度耦合等问题。应在环境保护税法中“违证排污”条款的指导下,构建实际排污许可管理中各项固定污染数据来源的衔接机制,协同执法监管机制以及建立公众参与和信息监管平台的双重评估体系,以此来提高企业排污成本,倒逼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使两种制度耦合效果实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