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代扣代缴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具体操作上,多数代扣代缴单位只在每月或每年度发放工资时实行代扣代缴,对其他非定期性支付的个人收入,如临时性的奖励、补贴;突击性的加班工资;节日礼品或礼金;以及红包、跨年度发放的奖金等,则缺乏明细资料,一般来说都没有扣缴。税法规定的“专项记载备查”究竟该如何实施?支付个人收入该如何反映?现行的扣缴制度都没作具体、统一的规定,造成可操作性较差,随意性较大,很难发挥代扣代缴应有的源泉控制效能。为此,笔者建议设置“三表一册”,以强化代扣代缴制度。具体做法是,由税务机关统一制剧名录式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树序式支付个人
简介:1998年,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在这次改革中,虽然税务是属于需要加强的宏观部门,但并不是说加强就只是简单增加岗位和人员,如何精简优化设置机构,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就我省国税机构优化设置谈谈自己的浅见。一、机构设置存在问题(一)机构重叠,职能交叉1.省、市、县三级内设机构过多。省局共有14处(室)、地(市)局有8科(室)、县(市)局共有7科(室),基层只有一个税务分局(所),机关人员多、基层征收一线人员少。百线穿一针,税收各项工作主要落实在基层。基层除负责日常征收收入,还要完成上级的各种考核、评比、报表、会议等等,时间一长便显得力
简介:目前在浙江、陕西、山西等地试行的一种新模式--取消部门单位所有预算内外经费帐户和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单一帐户、集中支付、统一核算”的集中统一会计核算模式,无疑是一种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财务管理新办法。实行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后,各部门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出纳岗位和配备会计人员,各部门单位的现金、转帐、汇总等资金结算和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工资的发放以及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具体会计核算业务一概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办理和承担。这一改革,使各单位现行财务管理模式的发生了变化,目前有些地方有用各单位、各部门的同志自行到会计核算中心采用设置单位报帐员(有的也叫联络员)的模式,笔者认为设置单位报帐员的办法好,应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