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美国审计体制和审计机构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机构的审计机关和行政机构的审计机关两部分组成。立法机构的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会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机构的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二、主要任务和审计范围会计总署的主要任务是应国会的要求为国会进行审核,用公平的审核和评估来辅助美国政府增进工作效率。具体讲是协助美国国会监督并审核政府各部门的开支,衡量单位的效率,进而提出各种改进的建议,在立法听证时往往是国会最有影响力的独立证人,提供颇具权威的证辞。即会计总署代表美国国会监督联邦政府各部门
简介:(一)审计回避及其案例分析审计回避制度是一种事前的预防性保障措施,不论审计人员是否会由于亲属关系等因素影响审计业务,都必须实行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三条规定:“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同时,《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也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回避制度做出了专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