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84年12月,我国《宪法》宣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全国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形成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绎过程,与国有土地相比尚存在几个亟待从法律上确认的问题。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确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农村经营性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上市流转等待,都需要从理论上与实践上探索研究,从而使我国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一个完整的地产市场,有一个法律认可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制度改革。本文试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论述我国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若干问题,以求探索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制度,以维护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简介:研究目的:探讨土地价格理论与农民集体土地的估价方法,及土地征用的补偿问题。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地价是土地产权的市场化,价格是卖方因放弃土地的产权或某些权利想得到的收益与买方为获得这些权利愿付出的代价达成一致的结果,由于农民税费负担过重,集体土地产权的严重残缺使农地价格偏低;农地价格评估研究的重点应放在对各地土地的产权状况及预期收益的分析上,而不是土地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评价上;土地征用时加入社会保障价格缺乏理论依据,实践中也存在悖论。研究结论:农地价格决定因素是其产权状况及可预期的未来收益;解决土地征用补偿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平等对话和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