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既是顺应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时还有一个逐步建立和发展的过程。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总体保持增长势头,受理事项涉及几乎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新类型行政案件不断出现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裁判,基本实现了监督行政和保护权利的双重目的。但也存在受案范围的规定未普遍实现,原告告状难、立案难,原告胜诉率不高,判决规定未全面遵循,行政诉讼法一些规定流于形式等问题。行政诉讼制度运行所必需的一些条件尚未充分具备,这决定了近期的修改只能是精细化和非终极性的。
简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虽然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法治,但完全依靠法律调整的观念却没有树立起来,从而导致法制建设中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却被忽视或进展缓慢。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强调中国特色,但以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方式这一点与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一致的,而纵观世界以市场经济体制为模式的国家,其成功的经验无一不是以法律作为主要调整手段来规范经济运行的。所以本文认为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在树立经济观念的同时也应树立法治经济的观念。然而,即使我们树立了法治经济的观念,如果没有科学的立法内容来规范,也是难以顺利进行的。所以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健全与完善法律体系,是我国市场经济得以健康顺利地向前发展的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