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给电脑下的定义是:电脑,就是“电”+“脑”。它由硬件——大大小小的电子元件和软件——经过人脑精心编造的乱七八糟的怪字符组成。电脑这个看起来挺普通的玩意儿,却以其独特的魅力激起了“脑盲”的情,勾走了“脑友”的魂,套牢了“脑迷”的身,烦透了“脑族”的心。
简介:“电脑量刑”的目的是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实现。但这一制度的内容却损害了作为司法改革主要内容的司法独立,而且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缺陷,也不利于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实现。
简介:
简介:<正>农商合同是农业商业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调整农商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有力工具。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利用农商合同这一法律制度,在促进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1981年12月《经济合同法》公布之后,在国民经济大调整、农业生产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农商合同在我国四化建设中的作用,愈加显得重要和突出。
简介:一、证券承销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分析(一)责任构成的基础和性质责任构成的基础是承销商违反法定审查义务,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害。公开发行文件无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各国证券法一般均要求承销商应当确保发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就承销商应当尽合理审查义务而言,即承销商应从自身的专门知识、经验出发,对文件进行合理审查,
简介:<正>1999年3月2日上午,乍暖还寒,一名衣衫单薄的中年女子,一手牵着一年幼女孩,一手扶着步履蹒姗的老太来到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前,她们口呼冤枉,双膝点地长跪不起。检察院的同志立即将她们请进了接待室。中年女子名叫熊秀云,42岁,系阜宁县益林镇人,女孩是她的9岁女儿高萍萍,老太是她的70多岁的老母。这一家三代喊冤叫屈是为不服阜宁县人民法院刚审理不久的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由于事
简介: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就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互相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珑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简介:<正>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已从199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补充规定》的公布施行,使商标犯罪成为一个系列化的罪名,从而导致拆解后的具体罪名及其犯罪构成等均有所修改或突破。为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拟对该系列罪名之一——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略作探讨,作为引玉之砖。
简介:所谓按揭购房,是指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当中介人,与房产商及购房者共同签订协议,约定由购房者向房产商支付首期房款后即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余房款由金融机构一次性垫付给房产商,然后再由购房者按期分批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同时约定购房者将所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金融机构,直至购房者付清余款的商品房买卖行为。
简介:<正>近年来,非法制造、运输、买卖、携带刀具较为普遍,尤其是携带管制刀具极为突出。据一些地区调查,40%的违反治安管理人员和80%的盗扒人员都身带管制刀具。1988年某公安分局缴收管制刀具5000余把,其中乘警队在旅客列车上收缴1500余把,占总数的30%。这种情况应引起司法界乃至社会各界的重视.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简介:<正>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少同志主张,对那些大量制造、贩卖假药,获取巨额非法利润的,应以投机倒把定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也不一,有的以制造、贩卖假药罪判处,有的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按照投机倒把罪论处的主要理由是:(1)假药也是投机倒把的犯罪对象;(2)制造、贩卖假药数量多、获利大的,其侵犯的客体已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3)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需要,而定制造、贩卖假药罪则处刑太轻,罚不当罪,起
电脑与人脑
“电脑量刑”与公正效率之实现
利用电脑贪污犯罪的行为方式初探
充分发挥农商合同的作用
试析证券承销商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法官制造的冤案
论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略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的若干问题
浅谈商品房按揭贷款买卖中房产商的相关法律义务
建议增设非法制造、携带管制刀具罪
制造、贩卖假药案件不宜以投机倒把罪论处——兼驳“重法优于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