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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笔谈系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苏力、陈兴良、白建军、陈瑞华、凌斌五位教授在凌斌教授主持的《法学研究方法论文写作》课程课堂讲授录音整理而成。《中外法学》编辑部曾于1990年第6期至1991年第2期,分别约请金瑞林、魏振瀛、沈宗灵、饶鑫贤、肖蔚云、储槐植六位先生撰文分享法学研究论文写作的心得与经验。24年过去了,尽管中国法学论文发表数量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但中国法学研究的创新论文写作的质量并未得到同步提升。

  • 标签: 法学研究方法 论文写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学 课堂讲授 论文发表
  • 简介:对于一方利用其优势致使给付显著失衡的现象,德国法上的暴利行为美国法上的显失公平规则所持的主、客观要素综合评价的观点代表了比较法上的发展趋势。我国《民法通则》虽开创了显失公平乘人之危分立的立法例,但两者各自的适用范围不仅未臻明确,反而出现相互重叠的现象,并未达到立法者预设的目标。乘人之危不足以成为意思表示瑕疵的独立类型,其规范功能可分别被显失公平胁迫所涵盖。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应当废除乘人之危,确立兼有主客观要件的显失公平制度,以凸显该制度保障意思自决原则兼及给付等价原则的目的。

  • 标签: 显失公平 乘人之危 暴利行为 意思表示瑕疵 等价公平 私人自治
  • 简介: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具体事实错误,是指教唆犯、帮助犯所认识的犯罪实行犯所实施的犯罪,在行为的事实情况方面虽然不符,但二者的犯罪构成要件相同。就这一问题而言,法定符合说相对合理。有关不同构成要件之间的错误,教唆犯只有在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与其所教唆之间存在紧密关联性时,才应对实行犯的既遂负责。针对实行犯所造成的过剩结果,教唆犯并不负责。不同的共犯形式虽然分属于不同的行为规范,但是,当它作为行为规范发生作用时,作为一种故意,在一般人的认识层面上发生重合,因此,可以在有责的违法限度内,成立其中较轻的共犯形式。

  • 标签: 构成要件 事实错误 教唆犯 间接正犯
  • 简介:《李大钊北洋法政学堂》一书以李大钊在津求学及社会活动为中心,对李大钊法治和社会思想的形成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研究,丰富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法制现代化理论,对于增强公众宪法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以及研究中共早期成立史和马克思主义传播史均有一定启发意义。

  • 标签: 李大钊 北洋法政学堂 史料考证
  • 简介:复仇,尤其是血亲复仇,[1]在上古氏族社会即已有之,世界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原始人群亦是如此。人类学家对此有所记录描述,摩尔根说:“为血亲报仇这种古老的习俗在人类各部落中流行得非常广,其渊源即出自氏族制度。氏族的一个成员被杀害,就要由氏族去为他报仇。……另一方面,自从有人类社会,就有谋杀这种罪行;自从有谋杀这种罪行,就有亲属报仇来对这种罪行进行惩罚。在易洛魁人以及其他一般的印第安部落当中,为一个被杀害的亲属报仇是一项公认的义务。”

  • 标签: 血亲复仇 氏族社会 冲突与融合 考察视角 印第安部落 案件
  • 简介:本文在商榷中指出,当下中国法律史研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史学化有余而法学化不足;不应以史学的学术评价标准而应以法学的学术评价标准评价法律史;法学化西方化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应重新认知法学化法律史在法学和法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文章特别重申法律史研究进路应该是法学化而不是史学化,其中法学化进路再构的关键,是法律史研究必须坚守法学学术传统而非史学学术传统。

  • 标签: 法律史研究进路 法学化 化学术传统
  • 简介:违约侵权竞合主要有两类:加害给付型和违反保护义务型。在后者以及在前者的违反手段义务场合,违约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相同;违反结果义务时,因产品责任等特殊侵权情形,违约侵权多数为严格责任,二者的归责证明责任亦同。从损害赔偿范围看,二者均通过客观概率论配合法价值判断来限定因果关系,都允许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效上,无论从体系解释还是文义解释,均得不出违约和侵权二者之间存在一般性差异。另外,二者均采纳相同的责任缓和规则。总体而言,违约侵权在竞合时两种责任差异极小,其竞合实益较为有限。

  • 标签: 违约 侵权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请求权竞合
  • 简介:民法是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生活具有民众性、民间性、民生性、民族性、民俗性、民主性、伦理性和自然性,民事生活不尽是市场生活、不同于政治生活、不等于社会生活。民事生活的特性决定着民法典的属性,民法典是民事生活的典范。民法典要与民事生活齐头并进,在坚持人本、平等和自由等核心要素的同时,积极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

  • 标签: 民事生活 民法 民法典
  • 简介:随着地方法治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各界对地方法治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并试图探索出一种诸如GDP、GIP、幸福指数等可以具体用数字来量化的手段评价地方法治的发展状况。在此情况下,香港于2005年在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倡导和赞助下得意开展和实施香港法治指数研究。北京市在2005年11月以《北京市法治建设状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始了城市法治建设状况评价理论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浙江省余杭区于2008年发布了我国内地首个有关区域法治的评价体系“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

  • 标签: 法治观念 地方实践 量化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源流 考核评估体系
  • 简介:科学与人文恰如长江黄河两条长河,有几乎相同的起源环境,在各自独特的条件下壮大,最终形成波涛汹涌、并驾齐驱的巨流,汇人人类文明的大海。它们虽然各自流淌,却有云气相通、运河连结,并受到同一天空雨雪的滋润。恰如今天正在开辟南水北调新渠道一样,科学与人文两大文化巨流也可开辟更深入交流和互补的文化渠道。本文以下即从科学与人文内在结构的视角,探讨二者协调发展的新途径。

  • 标签: 科学与人文 爱因斯坦 偏执 碰撞 价值 理性
  • 简介:环境权在环境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中曾备受关注,但并未形成具有合理内涵说服力的理论体系。民法领域将环境权作为一个后起的概念,重点在于以人格权为切入体现民法对环境问题的兼容,其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权利边界的相对性不确定性是制约环境权理论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为解决该问题,应将容忍义务作为环境权对应的义务范畴,并对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容忍义务进行形式上的扩张实质上的限缩。对容忍义务形式上的扩张,主要表现为容忍义务的主体扩展价值转型,使其在适用范围上环境权相匹配。对容忍义务实质上的限缩,主要是指将确定容忍义务限度的依据由发生物质性损害收缩至对精神层面环境审美诉求形成明确影响,并以此作为环境权权利边界的基本参照。

  • 标签: 环境权 容忍义务
  • 简介:“狗肉风波”的难解之处在于“禁食派”认为吃狗肉本身是一种道德错误,其思想基础是主张物种平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该理论虽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严重缺陷,须谨慎适用。环境伦理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法律在此类冲突中应扮演裁判员角色,在维持基本秩序的前提下规范各方行为,实现良性竞争。“狗肉风波”的法治解决应以人类利益为原点,确定行为底线,解决共识问题,适度满足特殊偏好,开放立法,加强执法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已有法律资源,并着重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 标签: “狗肉风波” 环境伦理 法治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个伟大目标,就必须遵循司法规律,构建合理的司法制度。规律指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司法是人类社会的伟大发明,是人类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司法规律是司法发展过程中所运行的轨迹,它从无到有,经过从野蛮到文明,从专制到法治的发展过程。司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司法规律表明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司法目标、司法特征、司法原则。

  • 标签: 司法规律 依法治国 人类社会 法治国家 司法制度 事物发展
  • 简介: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立法完善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叛逃罪在司法适用上仍存在两大困境。主要表现为叛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中"叛逃""境外"的司法界定困难和因立法修正所带来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障碍。解决以上问题之刑法基点,在于充分尊重叛逃罪的立法精神并始终遵循国家主权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叛逃",其危害国家安全的抽象危险具有内在同一性,且不以政治性动机目的为限制条件;对于"境外",应从物理政治双重意义上来理解,对其中的使馆领馆问题需区别对待。至于有关叛逃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障碍,可以通过对此类政治犯罪的"非政治化努力"最终予以消解。

  • 标签: 叛逃罪 司法适用 使领馆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 简介:立法协商机制的发展促进了立法新常态的形成,其有助于提升立法质量、强化政协职能。在中国的语境下,立法协商主要是指人民政协在立法事务的过程中发挥参政议政职能的活动,其优势在于既能够保证立法过程吸纳多方意见、谋取最大共识,也可以提高政治意见表达的合理性,并将意见共识有效地转化为法律的价值目标,确保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有机统一。应当从中国共产党组织的立法(前)协商、有权立法机关组织的立法协商、人民政协组织的立法协商三个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立法协商机制,从而实现立法协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 标签: 立法协商 立法新常态 协商民主 社会共识 意见表达 立法前协商
  • 简介:运用经济学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方法,建构《商业银行法》的一个法律经济学分析框架,探讨《商业银行法》中的银行准入、经营范围、银行存款人、银行借款人、银行综合经营公司、存款保险等重要制度,界定银行信贷业务、银行服务收费业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等不同业务的法律关系和性质,建立银行个人、企业、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市场主体行为规则,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发生和传染。法经济学的实证分析方法法学规范分析方法相结合,提出修改《商业银行法》中滞后制度的建议,用法律制度保障银行的安全效率。

  • 标签: 信息不对称 《商业银行法》 综合经营 风险防范
  • 简介: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理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不为,而是基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推进国家治理,刑法当然有其自身的使命,其需应对社会整体风险的刑事政策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刑法具有其独立性,不应沦为政策的附庸。刑事法治视域下的刑事政策应该受到谦抑性的节制。针对抽象危险犯,在刑事立法上对风险进行审视和筛选,将严重侵害法益的危险予以犯罪化。在司法过程中,不能绝对排除个别情形下危险的认定,被告人如若有证据提出反驳,便应通过但书的实质解释将不存在实际危险的行为出罪。

  • 标签: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刑事法治 刑法原则
  • 简介:所谓权益一体保护模式,是指一国法律在保护权益时不将权益区分为权利和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而予以一体保护的模式,其中以法国侵权法最为典型。所谓权益区分保护模式,是指一国法律在保护权益时将权益区分为权利和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并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模式,其中以德国侵权法最为典型。在权益的保护上,是采取权益一体保护模式还是权益区分保护模式,采取不同的保护模式是否会对权益的保护产生实质性影响等问题,是实现侵权法对权益保护应解决的首要问题。藉由两种保护模式的比较研究,探寻一条适合我国侵权法上权益保护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寻违法性展开限制因素的运用。

  • 标签: 侵权法 权益一体保护模式 权益区分保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