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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国家结构存在“过度分权”与“过度集权”的“制度悖论”,源于中国的两套相对独立却又相互关联的组织系统,此即:具有过度分权之“联邦制”属性的人大组织体制,和具有高度集权之“单一制”品格的政党组织体制。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制度调整”过程说明,人大组织体制与政党组织体制的“合作成效”,大体上决定了中国宪法制度实施和变革的实际效果。充分考虑宪法文本和宪法惯例的“规范组合”,乃是中国宪法规范诠释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 标签: 过度集权 过度分权 国家结构形式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草案)》(以下简称《公证法》)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证的性质问题以及其决定的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问题是公证立法过程中争论最多、分歧最大的问题。从理论层面上弄清这一问题,关系到公证法的基本的定位和公证制度的整体架构,是一个涉及全局的根本性问题。

  • 标签: 公证法 公证制度 公证活动 赔偿责任 法律服务 证明权
  • 简介: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有权变更为公司法人,甚至准许反向转变。但我国《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变更为公司法人的规定仍是一片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限合伙企业变更为公司法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亟待法律的完善。变更企业组织形式应当规定严格的程序等加大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力度。如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公示义务,建立替代性赔偿资源等制度,赋予债权人请求提前清偿、提供足额担保的权利。

  • 标签: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组织形式变更债权人保护
  • 简介:股份合作组织作为新兴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的产物,目前法律规定较为欠缺,内部治理结构更是立法制度设计必不可少的环节,因而有必要在立法上对股份合作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进行立法探索。山东省莱芜市程故事社区是股份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实践的一个典型例子。我国在股份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立法中应该注意区分集体资产改革主体的性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问题。

  • 标签: 股份合作组织 内部治理结构 调研数据 个案分析
  • 简介:从理论上对法治之本质、形式结构特征进行恰当地界定,有助于从整体上总揽法治建设的制度格局.把社会主义法治定位为本质上的"人民之治"、形式上的"宪政之治"和结构上适度的"社会自治",对于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主体力量、制度形式和社会结构特征,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法治战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 标签: 社会主义法治 法史学 法治战略 宪政 社会自治 法治建设
  • 简介:实践中.公证员遇到把握不大或者有风险的公证时。往往喜欢用两大“法宝”,一种方法是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另一种方法则是证明签字或印鉴属实。这种间接的证明方式采用的是形式审查.即对公证事项内容的真实性不作审查.只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行为进行证明。与形式审查相对应的是实质审查.即对公证事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它是一种直接的证明方式。

  • 标签: 形式审查 证明方式 公证事项 实质审查 公证员 复印件
  • 简介:我国修订继承法时应当将录音遗嘱改为音像遗嘱,承认打印遗嘱但不应作为独立的遗嘱形式,电子遗嘱和密封遗嘱不必规定;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音像遗嘱、口头遗嘱的订立程序应当加以完善,增加其可操作性;遗嘱见证人应当由立遗嘱人指定,具有遗嘱见证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

  • 标签: 遗嘱形式 遗嘱订立程序 遗嘱见证
  • 简介:作为与诉讼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达成和解,仲裁庭应如何处理?中国仲裁法及仲裁实践中允许并大量存在的“调解书”并不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及国际通行做法,会为“调解书”在外国执行带来严重的法律障碍。适当的仲裁和解处理方式应为:要么当事人撤案,要么仲裁庭作出和解裁决。和解裁决应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并可以不附具理由。中国仲裁法应修改删除关于“调解书”的相应规定,各地方仲裁委员会亦应在制定规则时避免“调解书”的规定,或在涉外仲裁实践中避免使用“调解书”。

  • 标签: 仲裁和解 中国 仲裁法 调解书 和解裁决
  • 简介:一八九○年合伙法案规定了管理合伙人之间合伙关系的基本原则,某些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该法案对合伙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也作了统一管理的规定。对合伙方面较重要的规则,法案作了简要说明。第46节进一步明确规定:只要衡平法和普通法规则(即案例法)与此法案不矛盾,那么适用合伙关系的规定将继续有效。除了另有规定之外,所有的条款号阅1890年法案。

  • 标签: 合伙关系 合伙组织 案例法 年金保险 衡平法 公司资本
  • 简介:在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中,出现了利用组织运作参与和实施的新型犯罪即组织犯罪。组织犯对刑法教义学传统的个体归责模式提出严峻挑战。组织归责不是建立在对具体实行人的支配上,而是建立在透过组织运作对整体犯罪因果流程的掌控上。关于组织犯归责形式,间接正犯说、教唆犯说、共同正犯说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终建立在组织支配理论基础上的间接正犯说赢得多数学者的支持。针对组织支配的成立条件,学者提出了诸多商榷意见。总体来说,以“组织中下令者的权限”“组织逸睨法律运作”“具体实行人可替代性”与“组织特殊的犯罪准备”为基本内容的四要件说是合理的。

  • 标签: 组织犯 间接正犯 组织支配 组织归责
  • 简介:违法行政并不是世界各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通用的概念,对其理解多有歧义.本文从违法行政行为的形式和构成要件的角度来定位和描述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政行为.先阐释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行政违法和行政犯罪,作为违法和不为违法的区分标准,再对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比较.以期有利于对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认识、预防和惩戒.

  • 标签: 违法行政 行政犯罪 行政违法 构成形式
  • 简介: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对行政契约的概念及定性,认识不一,其分类及形式就有差异,即便在同一国家,由于分类标准的不同,其结论也会有所不同。严格意义上讲,行政契约的分类与行政契约的形式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分类属学术范畴,形式属实践范畴。前者是学界根据一定标准对各种行政契约的归类,后者是行政契约在实践中的存在方式或行政契约的名称。我国大陆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契约的分类,一直存在重形式、轻实质或者重外表、轻内容的缺陷,即便是以契约内容为标准所作的分类,也因其内容的复杂性而难以系统化、规范化,含混之处甚多,有必要制定《行政契约法》予以解决。本文另对BOT特许权协议、公产特别独占使用特许及承包、租赁、出让契约、政府采购合同等行政契约形式进行了探讨。

  • 标签: 行政契约法 西方国家 中国 契约分类 BOT特许权协议 公产使用特许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财产的增多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生前用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身后的遗产。这真是“身前看透身后事,立下遗嘱分遗产,自己意愿能实现,也为家人省麻烦。”我国《继承法》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5种遗嘱形式

  • 标签: 遗嘱形式 《继承法》 社会经济 法律意识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 简介:(一)律师——日本企业的法律“外脑”日本的律师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每百万人口中仅有约10.6名律师,律师总人数2万,相当于美国的1/40。这么低的比例与日本严格的司法考试制度不无关系。与我国的律师制度有所不同,日本律师资格的取得需经过“司法考试——司法所研修——律师资格考试”的程序。目前日本每年有3万多人参加司法考试,大约有50O多人合格,通过率仅为1.6%。这五百人中通过司法所研修两年,再经律师考试合格而成为律师的只有约350人,其余的则担任审判官或检察官。目前日本每年法学系毕业生约占全国大学毕业生总人数的9%,除成为律师、审判官和检察官外,他们大都从事以下职业:()企业法务部职员,参

  • 标签: 日本企业 法律服务 律师协会 取得律师资格 日本经济 企业法律
  • 简介:为了提高公证行业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塑造统一公证行业整体形象,让更多的人享受公证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公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苏省公证协会和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公证协会共同设计、研制了“江苏省公证机构形象导视识别系统”,在全省公证机构广泛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文试从中国公证机构的属性以及提升公证的社会知晓度,提升公证公信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谈谈在全国公证行业统一使用“公证机构形象导视识别系统”的必要性.

  • 标签: 公证行业 识别系统 机构形象 经济社会发展 公证机构 公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