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效律师协助制度是一项救济被告权利、确保公正审判的诉讼制度。受一系列错案反映出辩护质量问题的影响,英国上诉法院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关注无效律师协助问题。英国无效律师协助标准经历从着重关注律师不称职行为,到着重关注行为的后果,再到与欧洲人权法院标准契合的发展历程。无效律师协助表现形式一般包括:律师准备不充分、法律建议存在错误或者不能令人满意、未能传唤证人、出庭辩护的标准和对被告的司法保护不充分。因律师辩护实践与法院态度的紧张关系,英国无效律师协助制度也饱受批评。随着辩护律师权利的扩张和控辩对抗的加强,我国有必要逐步建立无效律师协助制度。参考英国经验,我国构建该制度首先可赋予被告人针对无效律师协助的上诉权且法院应将该上诉请求纳入二审审判范围;其次是确立合理的无效律师协助标准;另外,还应注意该制度与律师职业规范、辩护质量保障等制度的协调。
简介: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公职人员,在法定范围内依法享有自由裁量权,其裁判结果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名誉。在诉讼中,律师是通过说服法官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收取相应费用的法律工作者。但在当下,由于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民众相信关系甚于相信法律,更愿意信任有关系的律师。法官的待遇偏低,权力较大,针对他们的监管处罚不严,其难以抗拒时常出现的各种诱惑。在市场经济中,律师为获得生存和发展,经常通过请客吃饭、输送钱财等方式以及通过婚姻、血缘或同窗、师生、同乡等传统纽带与法官建立密切关系,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法官与律师不正行为关系的建立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这也是闹访、上访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本文分析现实中法官与律师不正当关系的主要类型、特点、原因、危害、与其相关的现行规定及缺陷,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建议。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30处提到"律师",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可见一斑。初步学习梳理,直接涉及律师工作的大体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吸收律师参加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二是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三是依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四是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五是发展律师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六是建立从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七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八是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明确"两公"律师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九是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十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简介:死磕派律师是"北海案"和"小河案"中因"死磕"法院后,活跃起来的一批律师。死磕派律师将法院作为对抗的对象,把法条作为较真的目标,以"苦肉计"、网络直播、举报投诉和行为艺术为常用手段,将"个案正义"作为终极追求。虽然"死磕"有助于促使司法自律,但"死磕"的做法背离了司法制度的理性设计,极端化了法条主义,并大幅拉高了诉讼成本,事实上是在以"较真"程序的方式,追求有利的实体结果;同时,外部化了诉讼成本,造成了更大范围的非正义。中国司法面对"死磕",需要在反思原有的常见方案的基础上,加入新的应对元素,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对所有方案进行有效整合,以有效处置"死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