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法律解释,存在这样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官在裁决案件时只是在严格地解释制定法和判决,揭示法律中已经存在的简明意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官的法律解释只不过是其个人意愿或主观政治倾向的反映。在《作为解释的法律》一文中,德沃金力图在上述客观解释论和主观解释论的立场之外找到第三条道路,他通过将法律解释类比为'连锁小说'写作的'连锁活动',认为解释是对那种由'不胜枚举的裁决、制度、惯例和习惯'所组成的制度史的拓展和延伸,它既不是纯粹客观性的,也不是完全主观性的,而是一种受限的创作,犹如戴着镣铐的舞蹈。由于中心议题及其解答方式方面的近似性,这种将法律实践与文学批评实践联系在一起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且颇具启发性,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通过对这些差异进行具体分析,我们会发现,德沃金并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自己关于法律解释的独特见解,而是一再地陷入他所强烈质疑的那种纯粹客观性和纯粹主观性之谬误之中。
简介:民族法制建设的发展体现在重点领域立法的充实、立法机构的健全和立法制度的完善等方面。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提出,我国民族立法工作呈现出精细化发展的态势。民族立法突出重点领域,在民生、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专项立法方面取得新进展。重视立法质量,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日益显现,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逐渐完善,及时进行法规清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重视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的完善,使得立法进一步规范化与精细化。应继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注重立法工作规范性,促进民族立法制度创新发展。民族地区需积极应对地方立法权扩容与立法机构组成人员专职化的趋势,及时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简介:国家主义者主张有力的平等主义分配规范(egalitariandistributivenorms)应只适用于共有国家的公民。鉴于民族主义为该主张辩护的努力通常诉诸公民因共同的民族认同感(nationalidentity)而应承担的'关联义务'(associativeduties),文中我认为通过同族关联义务不能成功论证国家主义论题。首先,本文介绍了一套可信的关联义务理论。接着,本文论证了关联理论虽然能解释民族共同体(nationalcommunity)成员应该遵守平等主义规范的原因,但并不能说明公民为何首先有义务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或继续维持这一身份。公民行使拒绝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权利的可能性会削弱国家强制公民遵守平等主义分配规范的正当性权力,并最终削弱国家主义主张。
简介:近代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变局,与此同时,民族主义话语不断兴盛,并努力抵制殖民主义话语。"中华法系"学说是民族主义彰显的一个结果,也是民族国家话语建构工程之一部分。作为"民族历史"乃至"民族未来"想象的一部分,其在某种程度上为民族统一提供了合法化契机。伴随民族主义话语的发展,"中华法系"学说大致历经"支那法系"、"中国法系"、"中华法系"三阶段。国外相关学说对"中华法系"学说的演进有明显影响,其中尤以穗积陈重与威格摩尔的法系学说影响最大。在引进国外学说时,原著中的思想、意义常常在新的时空环境下发生流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建构之目的。"中华法系"学说在研究模式上的偏重历史研究的趋向,也同样服务于民族建构之目的。在引进国外学说的过程中,殖民主义话语却也悄然流入"中华法系"学说的文本中。但最终在某些时期,民族主义话语战胜了殖民主义话语,在一个现代中国民族国家中,"中华法系"已成为了民族历史想象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