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乔伟教授(1932.1~1997.9)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和法律实践家。他是山东大学法学教育的主要创始人,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制史学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律系主任、山东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山东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乔伟教授是一位有着坚定的人生信念和精深学术造诣的学者,因其依法行政理论和司法独立思想对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并以其人品和学风对一代法律和法学工作者产生了重要影响。乔伟教授坚守知识分子的良知和气度,一生勤勉于法学与法治,不懈地追求真理和正义,其卓越人格令人景仰,其学术成就催人奋发。2007年12月22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纪念乔伟教授逝世十周年暨乔伟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本辑推出的"纪念乔伟教授逝世十周年专栏",既是对一位重要法学人物的情感怀念,缅怀他对我国法学和法治事业的贡献,也是对其学术思想的重温和研究,希望以此促进山大法学教育事业的长久发展。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黄尔梅(女)、景汉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简介:一、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游客,且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应以游客安全第一为宗旨。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是否调整行程作出正确判断。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除存在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到维护、管理义务.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系因不可抗力所致,或者受害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等三种情形外.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