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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我国实践中羁押问题的日趋突出和顽固,我国理论界对羁押问题的关注也不断向纵深拓展。其中,最为典型是,比较研究上的"洋为中用"和历史研究上的"古为今用"。这自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然而,综观这些研究,基本上是从刑事程

  • 标签: 实体规范 刑期折抵 刑事强制措施 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法 逮捕条件
  • 简介:<正>目次一、前言二、背景的考察:市场与国家互动中的法治三、结构的考察:公、私法的融合及其意义四、价值的考察:现代法之形式理性实质化五、结语:一点后现代的思考思考已经思考过的问题。直到怀疑还是确信无疑。——君特·格拉斯一、前言显然,长期以来努力为中国法制建设提供某种服务功能的法学理论,一

  • 标签: 经济法现象 形式理性 中国法制建设 解释法律 国家干预 法学理论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时效抗辩和违约金调整抗辩在法官释明问题上作出了迥异规定,这使得明确法官应否对民事实体抗辩进行释明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研究该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民事实体抗辩中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二元界分。效力形式的不同是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根本区别,对于两者的类型化分析能够引导法官正确判断当事人民事实体抗辩的具体类型。建基于法官在能否对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主动援引问题上的不同,法官应依职权对事实抗辩进行释明以防裁判突袭,不应对权利抗辩进行积极释明,但应当在当事人已经提出权利抗辩的构成要件事实时进行消极释明。

  • 标签: 民事实体抗辩 事实抗辩 权利抗辩 释明
  • 简介:一欧盟并购控制实体标准的演进概述考察欧盟并购控制法律制度发展历程,可以将欧盟并购控制实体标准的演进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1973年之前无具有约束力的并购控制实体标准二战后,在美国的推动下,欧洲建立起了自己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但由于战后欧洲

  • 标签: 实体标准 并购控制 控制实体
  • 简介:价值判断是刑法问题的核心。两项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刑法价值判断的合理实现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证,它们分别是:只有在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的情形下,才能对刑法进行扩张解释;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应当坚持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以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前提,经由妥当的论证程序,运用妥当的论证方法,方能合理实现刑法问题的价值判断。

  • 标签: 价值判断 实体性论证规则 罪刑法定原则 平等原则
  • 简介: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职权的特点与内容结构冯彦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诸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推动制度运行的软件──人们的某些观念也已发生变革,对许多问题的认识更加符合或贴近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其中之一乃是人们充分认识到,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在于塑...

  • 标签: 政府经济职权 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主体 特点与内容 市场行为 政府职权
  • 简介:<正>一、合并条例前的"早期阶段"1957年的《欧共体条约》不包括任何控制合并的具体条款,尽管欧共体委员会很快在1966年认识到某种欧共体合并控制是必要的,但是成员国一直不愿意将权力让渡给欧共体,且成员国根本没有就合并控制的必要性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欧共体委员会和欧洲法院利用《欧共体条约》的第82条及81条来防止通过接管和收购获得其他企业的控股权。

  • 标签: 市场支配地位 审查标准 欧洲法院 欧共体条约 寡头垄断 企业合并
  • 简介:<正>刑罚裁量不仅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团藤重光教授指出:"量刑问题是刑法理论的缩影,它最明显地表现了近代派与古典派的对立。"因为在量刑的时候,既要考虑与已然之罪相适应,又要考虑预防未然之罪的需要;在确立量刑基准的时候,既要考虑报应刑(正义)论的要求,又

  • 标签: 量刑程序 法定刑 刑罚裁量 量刑问题 宣告刑 减轻处罚
  • 简介:高职院校必须加强深化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校企合作的模式有很多,本文提出了组建专业实体的模式来深化校企合作,并从学校、教师、学生和企业多方面去探讨专业实体模式在校企合作深度融合起到的推动作用,同时为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提供了借鉴。

  • 标签: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专业实体 深度融合
  • 简介:推定是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同时存在的范畴,构成了二者之间的联结点.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选择的依据,实际上源于实体法中犯罪构成体系的推定机能.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源自前苏联,前苏联在改造大陆法系犯罪构成体系时,在内容上抛弃了违法性要件,并在结构上破坏了其层次性,导致该体系推定机能的丧失.为此,需要恢复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推定机能,以实现犯罪构成对刑事诉讼证明问题的指导功能,实现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体化.

  • 标签: 推定 犯罪构成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刑事实体法 证明问题
  • 简介:<正>司法三段论在实际诉讼中得以顺利应用的前提是待证事实(要件事实)的存在,即法官对待证事实形成了为真的心证,如果心证结论为"伪",则将不适用大前提,因此也不发生一方当事人所希望的法律效果。除此以外,心证状态还可能是真伪不明(nonliquet),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就是证明责任理

  • 标签: 证明责任 要件事实 法律要件分类说 心证 间接事实 待证事实
  • 简介:司法三段论在实际诉讼中得以顺利应用的前提是待证事实(要件事实)的存在,即法官对待证事实形成了为真的心证,如果心证结论为"伪",则将不适用大前提,因此也不发生一方当事人所希望的法律效果。除此以外,心证状态还可能是真伪不明(nonliquet),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就是证明责任理更多还原

  • 标签: 证明责任 要件事实 法律要件分类说 心证 间接事实 待证事实
  • 简介:梅因及其追随者提出的关于"实体法起源于程序法"的观点不符合十二表法时代及其后的罗马法和诉讼程序的事实。梅因所提若干依据,其真实性值得怀疑。罗马法的"诉"不是实体法的主要来源。

  • 标签: 罗马法 实体法
  • 简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和新阶段中经济社会改革的主战场。改革需要法治的保障,我国各部门法都要主动为改革服务,经济法更应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的治本良方;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供给侧管理与需求侧管理的精准高效发力,要求必须加强经济法的耦合;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除了要发挥民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律的作用,还要发挥经济法主体制度的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完善市场规制法,以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健全宏观调控法,以规范、引领和保障各类宏观调控行为,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济法 耦合
  • 简介: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法领域的程序与实体关系经历了"主从论"、"独立论"和"互动论"的话语变迁,这种话语变迁折射出中国语境中程序与实体关系的时代特征、观念转型、制度基础和发展方向。

  • 标签: 实体 程序 话语 民事法
  • 简介:<正>与传统法理学的理解不同,本文认为,实体性法律规范(实体规范)也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是否存在的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程序规范)就是规定权利义务实现方式的法律规范。而法律适用在本质上是一个影响当事方(人)权利义务的过程。根据上述思路理解,WTO司法体制实体裁决中可适用的法律是指什么样的法律形式可以作为法律在裁决过程中被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适用,而非WTO的严格法律渊源才可以为专家组和

  • 标签: 司法体制 上诉机构 WTO 当事方 实体规范 国际习惯
  • 简介: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程序性规范的地位不断提升,现代经济法具有强烈的程序依赖性。经济法程序规范主要由调制程序与对策程序、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正式程序与非正式程序等一系列'二元结构'组成。各种'二元结构'内部的非均衡性异常明显,各类程序在经济法上的地位、功能有别。通过对经济法程序的结构分析,可以对各类程序作出适当定位,实现程序之间的有机组合,发挥程序的整体效能。

  • 标签: 经济法程序 二元结构 非均衡性 结构分析
  • 简介:南海仲裁案实体裁决在岛屿和岩礁的海洋地物属性判断方面存在瑕疵。仲裁庭形式上遵循《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2条的解释原则,实质将“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两个择一的要件并列处理,确立了一个明显削弱岛屿地位的判断基准,并据此认为相关岛礁均不产生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该结论值得商榷。判断岛屿和岩礁应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为依据,参酌国际司法机构的实践和权威学者的学说,综合评价。仲裁庭的解释限度超越了“框架”常识,其判断基准未能涵摄双方主张,裁决结论未形成有效射程。

  • 标签: 岛屿 岩礁 判断基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