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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就关于完善我国司法改革进行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以此为背景进一步探究我国的死刑存废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死刑 刑罚 犯罪
  • 简介:2015年5月15日下午3时,轰动一时的安徽“杀妻冤案”真凶武钦元被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赔偿被害人亲属5.2万余元。武钦元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 标签: 安徽省 死刑 冤案 中级法院 强奸罪 芜湖市
  • 简介:死刑适度限缩得到民众认同已成事实,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死刑深度限缩,直至废除死刑民众认同所需的条件和时机。在死刑认同心理、民意强度及引导死刑民意切入点存在可能误判的背景下,应通过民意与法意的人文融合、理性与宽恕的文化根植、引导与沟通的文明互动,以多层推动、分类引导、自然过渡的路径实现死刑改革的民众认同。

  • 标签: 死刑改革 人文 民众认同
  • 简介:为服膺于政治统治和帝国治理的需要,死刑法需要对复仇观念进行体系化更新,实现同等复仇的国家主体化和政治等价化。随着儒家体系全方位覆盖国家治理领域,作为儒家化法律典型代表的清代死刑法.无论在司法判例还是在法律文本上,都积极回应并支持了差序格局对复仇观念的体系化更新要求,实现了身份差等化,维护仁礼纲常和差序格局。

  • 标签: 死刑法 复仇 儒家 差序格局 身份差等化
  • 简介:一、导言限制死刑正成为一种全球趋势,据联合国人权事务办公室的报告,截至2012年,世界上近80%的国家已经停止适用死刑。而在仍然适用死刑的约20%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对死刑适用采取了极其严格的要求和标准。[1]我国作为一个死刑大国,每年判处死刑的数量在全球占比很高,大量的死刑案件也已然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问题。但无论从目前的主流民意,还是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来看,立即废除死刑并不现实。[2]由此,如何严格限制死刑适用就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3]

  • 标签: 死刑案件 生效判决 死刑立即执行 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刑 被害人过错
  • 简介:绕开死刑既有学说抽象层面的存废之争,在现有的司法运作体制下,探究如何从实体法层面有效限制死刑适用无疑是务实性的做法。定位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视角,先把犯罪行为人置于主体性地位审视再作死刑适用与否的判断,不仅与我国刑法对死刑限制性适用的初衷相契合,而且与刑罚思潮的主流价值相一致。人身危险性理论可以对死刑的司法适用进行双重限制,即一方面以侵犯生命权为坐标从死刑的外延上限制死刑的罪名种类,另一方面则以司法裁量中的量刑基准作为参照系予以死刑适用的限缩。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死刑 控制 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