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进入21世纪以来,武装无人机成为新军事技术的象征,理解其军事和战略影响成为重要的课题。在既有的讨论中,支持者沿着功能本位论证无人机让战争变成了精确的外科手术,质疑者从价值本位批评它将战争变成了暗杀。两派在争论中各执一端,但都共享了将无人机器物化和静止化的预设。这些技术预设限制了我们对无人机变革与战争关系的思考,为此,引入技术社会学的“社会-技术系统”的概念。该概念认为技术不是静止的,一直处在变革中,技术变革不是器物的变革,是与器物相关的系统变革,是技术与社会的共同演化。以此观之,无人机不是单独的器物,而是一个与社会无缝连接的系统,其演化的动力是技术利基、客观环境和社会制度三者相互作用,它经历了诞生、发展和制度化三个阶段。当前,无人机系统正处在制度化阶段,它与既有制度在资源分配、独立建制和价值观念上存在冲突和融合。如果没有技术突破和战略环境的剧变,这种冲突和融合将会长时间存在,这决定了当前无人机战争的含混性和复杂性。社会-技术系统的视角有利于思考技术变革和战争变迁的复杂性,并为应对未来的无人机战争提供新的思路和研究方向。
简介:自2011年以来,中东局势的剧变特别是“伊斯兰国”的兴起,吸引了数万名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奔赴伊拉克和叙利亚参与战事.随着“伊斯兰国”日渐溃败,此波规模空前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转移和回流,将对国际安全造成深远的影响.仅从这些人员个体性的角度,难以全面评估此类安全威胁.应在“伊斯兰国”全球战略布局、本土恐怖组织结合当地议题的发展与重组以及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活动网络的联结等三个层面对其进行研究.在这三个层面的表现中,俄罗斯和中亚地区面临着日趋严峻的安全风险.一是两地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规模庞大,而且大多成为“伊斯兰国”及其部分分支的主力,并在世界各地多次发动恐怖袭击;二是组织性较强,“伊斯兰国”的效忠组织及分支将成为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回流及恐怖活动的重要载体,特别是“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三是他们的转移和回流,不仅推动“圣战”萨拉菲主义等暴力极端主义的渗透,而且将提升俄罗斯及中亚恐怖主义的国际化水平.所以,如何增强上海合作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等的反恐能力及合作水平,施行针对回流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改造政策,对于维护地区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简介:宗教极端主义对“一带一路”影响巨大,不仅成胁海外中国公民和财产安全,破坏地区安全稳定形势,影响项目建设成本和进度,还刺激贩毒等其他犯罪行为。中亚地区的极端主义主要表现为宗教极端主义,形成原因主要有社会环境、个人心理需求、错误的宗教教义和大国博弈等因素。有些人未能系统学习宗教知识却希望在宗教中寻求精神寄托,被极端势力鼓吹的错误宗教教义迷惑,进而加入极端组织并从事带有政治目的极端行为。一些大国出于地缘博弈的目的,资助和培训极端分子,也成为极端势力屡禁不绝的背后推手之一。反对极端主义是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重要合作内容,现已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已形成比较有效的区域安全合作理念与模式,并取得很多具体成果,有效地维护了地区稳定。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双方宜在已有成果和经验教训基础上,综合考虑宗教、地缘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等因素,继续完善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区域国际机制,加强国家宗教事务管理领域合作,利用宗教体系内部的自我管理和净化体系拨乱反正,同时防范个别大国炒作和利用宗教极端势力干扰地区稳定。
简介:南海地区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确保海上安全已经成为南海沿岸国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本文从相关国际法对于海上安全的解读、南海沿岸国及域外相关国家的海洋政策路径、沿岸国与使用国合作的新方向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南海地区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的重要性。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他法律和准法律的工具在打击海盗与海上恐怖活动、保障航行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局限性。除了国际法发挥的作用,沿岸国以及域外利益攸关国家如何就加强海上安全合作选择的政策路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沿海国和使用国越来越意识到它们在确保海洋资源和海上通道得到持续有效利用方面存在共同利益,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方法存在显著分歧。尽管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地区国家近年来在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为了实现海上安全合作,需要有关国家努力凝聚共识,提高互信,打消海上合作将会影响主权权利的担忧。此外,南海声索国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和东盟等国际组织加强区域合作,深化相互理解,最终为海上安全合作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