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增加,且呈现低龄化趋势;从犯罪类型来看,暴力化趋势也很明显。对比韩国也是如此,但我国更为严重。其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加速,而心理发育、尤其是认知能力没有跟上;二是交际范围扩大。而交际环境、尤其是不良文化腐蚀加大;三是环境影响加深,而消极因素、尤其是暴力文化沉疴泛起;四是教育日益重视,但导向有误、尤其家庭教育偏废严重;五是人口流动加剧,城市化加速,但管理没有相应跟上。因此,要加大少年立法工作,在未成年人司法领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要继续坚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原则,让全社会齐抓共管。
简介:对涉罪未成年人尤其是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归正后的青少年如何综合治理的问题,一直是刑事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制度既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契合,也是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阳光驿站”是W市法院参与实施的一种全新社会帮教模式,该模式在个案的实施过程中收效良好,但由于受制于各方面因素,该帮教模式也存在着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可依、各部门关系不好协调、帮教人员选任困难以及帮教覆盖率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想建立长效、稳定的未成年人帮教制度,除了各地自发性的司法实践为这项工作提供推力外,制度性的构建才是我国未成年人帮教制度的根本出路。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上取得了令人喜悦的立法成就,但其不足是缺乏一个具体、合理且可操作的审查标准。犯罪分层理论用于解决犯罪轻重的层次划分,是适用于刑事强制措施的重要凭据。羁押性强制措施具有"不得已性",只有重罪才能适用逮捕、拘留和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和现实情况,在故意犯罪中,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是重罪和轻罪的分界线,在是否决定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时还应综合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我国始终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不捕尽量不捕"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新刑事诉法第79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抽象且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本文将以犯罪分层理论为基础系统阐述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