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监护撤销与恢复是监护变更的基础内容与重要环节,《民法总则(草案)》在第34、35条设置了监护执行人撤销与恢复制度,但两个条文沿袭《侵害未成年人意见》的痕迹过重,忽略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客观差异,撤销事由划分不当且对监护终止体系造成冲击,撤销之诉提起主体虽多但配置不合理,恢复原监护的限制过少而容易影响新监护秩序的稳定,在实践上不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在理论上不符合监护原理,并且违背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参加缔结的公约的要求。对此,应摒弃陈旧的全面监护模式,贯彻部分监护理论,为被监护人参加诉讼程序提供支持,并根据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不同特点,在撤销事由上重拾现行《民法通则》的失职与侵害划分方法,明确被监护人、临时监护人、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的撤销诉讼主体资格,肯认法院既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撤销监护资格,设置撤销之诉冷冻期避免监护人遭受诉讼烦扰,并将监护恢复仅限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且原监护撤销事由应限于非故意的失职或侵害行为。
简介:英刊《反潮流》杂志2006年12月号刊登了洛仁·戈尔德纳题为《以美元为中心的积累体系的危机:1973年重来?》的文章,认为1973年以来的30多年美国利用自己的美元霸权地位在全球进行金融杠杆收购,廉价地获取了前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大量财富,并打垮工人阶级力量,暂时缓解了危机。今天它在国际上面临中俄的崛起以及全球反美主义和激进化的劳工运动,以美元为中心的世界资本积累体系正面临着和1973年类似的危机: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同时出现的时代重新到来,老路已经不通,未来世界军事对抗的风险将剧增,美国可能和中国展开激烈的争夺。文章内容如下。
简介:美刊《每月评论》2006年12月号刊登了韩国学者尹炳先(Byeong—SeonYoon,音译)题为《谁正在威胁我们的餐桌?——跨国农业公司的力量》的文章,认为跨国农业公司的资本密集型的大规模生产的工业化农业先使大批农民和农场破产,然后利用种植合同、垂直一体化等“公司+农户”的方式控制剩下的农户,再加上生物知识产权控制手段,已经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全球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这一进程中,这些大公司通过垄断获得巨额利润,但是却使全球中小农场和农户大量破产,使发展中国家丧失食品自主权,同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也使食品的质量和多样性下降。文章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