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以及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有待进一步厘定。法律和宪法的民意基础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范围不同、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应当将法律纳入宪法监督的范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的宪法依据不甚清楚,应当将它们纳入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共同的宪制基础,特别行政区立法不仅应当符合基本法,也应当符合宪法,它们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但应当由中共中央行使宪法监督权。
简介:相较于《新疆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修订前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疆宗教事务条例》在体例、结构与内容上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增加了宗教活动一章,并细化了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责任.通过准用国家立法,以及后续立法的不断跟进,就非法宗教活动,新疆地方立法初步构建起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与社会责任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的行为表现,与《新疆宗教事务条例》保持了立法连贯性.《新疆宗教事务条例》将宗教活动单设一章并完善责任条款的立法体例,为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提供了地方立法经验.
简介:新时代,我们国家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就必须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和改进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当前,山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开展教育培训时,要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不仅要突出山西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和精神标识,打造有特色、高质量的干部学院与党性教育基地,实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全员覆盖、全过程贯穿,而且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以强化党的理论教育的时代性,突出党性教育的实效性,进而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简介:"补漏洞"教育思路,是世界上最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组织——童军创始人贝登堡在100多年前提出的。他发现当时的英国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教育漏洞——时间漏洞,内容漏洞,方式(或手段)漏洞。即孩子们在学校教育之余的时间里教育缺位;在体格、品德、动手、服务等基本素质的教育内容上缺位;在户外体验、实践训练、寓教于乐等教育方式(手段)上缺位。而这3个教育漏洞都是基于一个大的漏洞——社会教育渠道缺位造成的。为此,他发起了"补漏洞"教育的尝试与探索。即在学校教育之余,召集孩子们以童军组织的形式,以"生活的准备"为教育理念,以强健体格、锻炼动手创造能力、培养良好品格、养成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习惯为训练内容,为国家"生产"未来的合格公民与有用人才。他的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正是这种"补漏洞"教育,开创了一种崭新的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探索到一种世界上最好的青少年素质教育模式。这种教育思路和模式给予我们很好的启示。
简介:团前教育是针对处于少先队和共青团交叉阶段的12-14岁青少年,开展的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这一阶段的思想意识教育目前在组织教育系统里还处于摸索和起步期,研究相当匮乏。基于中小学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特征,结合团中央和全国少工委关于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改革和实施意见,在对中学团前教育的定义、特征、内容和形式等研究的基础之上,可以通过搭建"三位一体"的团前教育模式,即通过总结性的少先队教育、前瞻性的共青团教育和选拔性的推优入团教育来构筑12-14岁青少年一体化的组织思想意识教育。"三位一体"团前教育模式将弥补当前少先队教育和共青团教育之间的空档,对青少年进行全纳式的组织思想意识教育,并促使其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简介:党校是我党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党校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教育的最大特色.同时,党校教育还包含有涤荡社会思潮和丰富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等特殊职责.现实中,党校教育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还存在对角色定位不准确、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不足、教学内容形式单一、教学针对性不强以及在提高学员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短板等问题.基于此,针对新时代如何加强党校特色教育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思考,包括:通过教研活动强化党校教育的特色;加大研究力度,发掘我党的理论宝藏和历史财富;创新党校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以学员需求为导向提升教学质量;多维度提高党校师资队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