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境外存在一些类似我国信访制度的公民申诉制度。德国和我国香港地区在议会下设专门接受公民申诉机构解决公民申诉要求;瑞典开创了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监察专员享有调查权、建议权、公开调查结果权等;美国白宫和法国总统办公厅设专门公民通信机构,负责协调总统处理公民申诉,法国引进、改造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采取了与瑞典不同的行政途径;日本采取富有特色的行政相谈制度,在官民对话中了解公民诉求;我国台湾和澳门地区及韩国也在不同机构分设相应公民申诉渠道。这些"信访"不同渠道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不可能靠一个渠道解决所有问题。应坚持"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给予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会;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制度移植;注重民众的体会和感受,
简介:境外游客特指“来我国大陆旅游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造成境外游客人身损害的原因有旅游服务机构的过错、游客自身的过错、第三方过错和不可抗力多种方面。境外游客人身损害赔偿具有不同于一般游客的特点:赔偿权利人特殊、致害成因复杂、责任涉及多主体、标准较难确定和时效要求高。当前解决境外游客人身损害赔偿争议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法律依据,其赔偿标准的确定应该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在中国大陆停留期间、归国期间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妥善解决境外游客人身损害赔偿争议,有必要采取一些专门的法律措施:加快旅游立法、调解为主诉讼为辅、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