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会计处理的结果应符合大多数人的正常理解和一般常识,否则便会引起报表使用者的误读。以债务重组准则中债权人一方的会计处理为研究对象,从会计基本准则的角度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既有的会计处理混淆了债务重组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信息,未能全面记载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信息。建议应全面、及时确认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所承担的债务重组损失;对债权人前期提取的坏账准备应视为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债权人一方会计处理的荒唐结果探析———从会计基本准则的角度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