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晚年关于法的功能的理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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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的功能是法律社会学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反映出社会决定法的内容,而且也说明社会决定法的结果本身也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反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法的功能的时候,从整个社会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相互联系来分析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从而加深了法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深度,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的理论宝库。由于法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十分重视对法的功能的研究。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那样,“工厂法的制定,是社会对生产过程自发形成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