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清代至民国年间永济县沿河三村的四本黄河滩地鱼鳞册的研究表明,黄河泛滥并未导致农民因举债而转让、买卖土地,也未形成土地兼并的局面。光绪三年灾后,亡绝家户的私有滩地转化为各类公田,村庄公田所占份额明显增加。然而,相较灾前,以户为单位的地权分配几乎没有发生变化,可称之为灾害与地权分配关系的"停滞说"。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1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