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死刑”向“生刑”的等值过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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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刑"法"的价值功能在于"救济性",但刑"罚"则重在"报复性",两相均衡,方能达到威慑犯罪的目的。展望预期的"刑法大修",笔者认为,这场改革的成功点应在于解决"死刑"如何向"生刑"等值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