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立健康档案惠及寻常百姓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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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郑州市城乡居民和非常驻人口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医务人员将为其建立一份健康档案。7月4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卫生部门为城乡居民和在郑州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口建立健康档案。根据《方案》要求,2010年,全市健康档案建立试点县(市、区)要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要确保建档率不低于40%。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将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存放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