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研究(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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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人类历史长河的推进,人类文明渐开——私有制产生。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纷争。最初解决这些纷争的方法是私力救济;但此种方法产生了弱肉强食等弊端,后来国家设立法院机构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纷争,此即公力救济。法院解决纷争,必先查明案件事实,而案件事实皆发生过去,欲查明须得证据相助。何种事实由何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何种事实于辩论终结时仍真伪不明,何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解决此等重要问题,须依赖举证责任的功能。学者中有人称举证责任为民事诉讼的“脊椎”,实不过分。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极为重要,但对其中诸多基本问题,理论界争议甚烈,究其原因,在于举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