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原则下“两岸四地”的私法统一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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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已成功在香港和澳门付之实践。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澳门地区原有的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