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房地产公司的M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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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房地产公司的M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李鑫宁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洛阳 471000

摘要:近几年来,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额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占比明显。但因为土地增值税的复杂性,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时,常常与税局产生数据对接问题,由此会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违规风险。此外,由于土地增值税额税负较重,对企业积极进行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节省成本,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X房地产公司的M项目为例,从X房地产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对应税款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对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纳税筹划研究。以此希望能对房地产行业的其他企业或者X公司的其他项目提供一些参考和意见。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税收优惠

1.筹划背景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自上个世纪90年代就初露头角,之后,短短十几年,房地产就成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土地增值税税收额较大,但存在诸多问题,是税收实践中的重难点工作之一。一方面,房地产企业人员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复杂的税收政策可能掌握并不全面,进而可能使企业面临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土地增值税是一项高额的税负,出于节省成本的角度考虑,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不言而喻。本文就以X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例,依照当前的税收政策,探寻其纳税筹划存在的空间,并提出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对行业其他企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2.X房地产公司基本概况

X 房地产公司注册于 2002 年 6 月,其注册资本为3.85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施工及加工销售、物业管理等,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务为X公司的主营业务。在侧重于房产开发业务的同时,X公司还将多元化发展定为企业战略。形成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以建筑施工和建材加工销售为辅,以物业管理为衬托,涉足多个领域的企业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在2018 年,X 房地产企业利润总额高达 6600万元 ,公司净利润实现4700万元。X 公司的毛利率基本维持在 10%以上,企业的营业利润率也保持在 8%以上。根据房产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数据,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一般为 10%-15%而营业利润一般为 9%至 12%。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较高,但是利润率却低一些,这与房产企业的费用较高关系密切。因此,X 房地产公司还是有发展空间的。也说明 X 房地产公司一般来讲仍存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

3.X房地产企业M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具体纳税筹划方案

3.1 M项目土地增值税基本情况介绍

M 项目是 X 公司近年正在开发的核心房地产项目之一。X 公司在 M 项目的规划方面,对居民住宅采用了分期定位的模式。首期项目主要用来满足居民的住房刚需,着重于通过较低的价格占领市场。但对于二期,X公司对M项目的定位变更为中高端户型居民住房和高端公寓,以精品住房来提升M项目的竞争力。下表为M项目已售和未售面积情况。

                        表1  M项目销售面积情况               单位:平方米

类别

一般住宅

其他项目

合计

已售

597525.2

110322.73

707847.93

未售

19502.8

90788

110290.8

3.2M项目土地增值税计算

根据所获得的M项目的数据,分别计算出M项目的增值率、适用的税率以及应纳税额等相关过程如下表:

表2  M项目土地增值税计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与步骤

普通住宅

其他项目部分

可销售项目部分

1.房地产收入总额

576519

197467.52

773986.52

2.扣除项目合计

456764.32

85966.23

542730.55

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

6813.6

1202.4

8016

房地产开发成本

310977

54878.29

365855.29

房地产开发费用

42105.6

7430.4

49536

转让房产相关税金

33310

11239

44549

其他扣除

63558.12

11216.14

74774.26

3.增值额

119754.68

111501.29

231255.97

4.增值率

26.22%

129.7%

5.适用税率

30%

50%

6.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35926.4

42855.72

78782.12

从上表可得,如果不对M项目进行任何的税收筹划,那么M项目的普通住宅增值率将会高达26.22%,也就是不能享受增值率处于20%以下时的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而对于其他住宅来说,其增值率为129.7%,超过100%适用50%的税率,综合各结果可以得出合计应缴纳的税款为78782.12万元。对于M项目来说,这个税负已经超过了行业平均税负水平,需要采取措施,降低税负。

3.3M项目的具体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3.3.1提高扣除成本费用方式的纳税筹划

对于M项目,其他项目部分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率为50%,与下一档40%的税率相差较大,上下浮动很难做到差距很大。因此,在此方法中,只讨论一般住宅的纳税筹划。也就是说,通过增加扣除费用,使一般住宅的增值率不高于20%,从而达到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目的。

假定维持M项目一般住宅的销售总额不变,576519万元。则根据上文已经提到的1.2864的定价系数可以得出576519/1.2864=448164.6万元。由于假定销售收入不变,因此筹划前的税金及附加部分的其他部分扣除项目是不可变化的。此时,上述成本应当加上剔除未计算的税金及附加33310万元。则448164.6+33310=481476.4万元。按照原来的成本总额,一般住宅的总扣除项目应当增加:481474.6-456764.32=24710.28万元。根据这个结果,M项目可以通过增加绿化项目或者建设活动中心、自行车库等基础设施来使扣除项目成本增加超过32763.56万元。经过了解,X公司拟打算投资33000万元用于提升基础设施。其中分摊到一般住宅部分为25000万元刚好大于24710.28万元,其他项目增加额为8000万元。

表3  利用成本费用的M项目土地增值税计算表        单位:万元

计算步骤

普通住宅部分

其他项目部分

可销售的项目合计

收入总额

不变

不变

不变

扣除项目合计

487059.16

94079.03

581138.19

开发成本

335977

62878.29

398855.29

公共配套费

25084.16

8014.85

33099.01

增值额

89459.84

103388.49

192848.33

增值率

18.34%

109.9%

应纳税额

0

37582.4

37582.4

经过以上计算,通过成本的纳税筹划共少交土地增值税79768.67-37582.4=42186.27万元。与预算支出33000万元相比,该筹划方案的收益是大于成本的,预计可以为X公司节约9186.27万元。此外,这种增加成本的筹划方式还可以增加M项目的综合竞争力,更有利于X企业树立自身品牌形象。

3.3.2通过分次销售或者分散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对于已经装修或者包含家电家具的商品房,由于其相比毛坯房附加价值比例很高,所有通过分批次签订销售合同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增值额。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设立销售分公司的方式,通过二次销售降低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由于M项目仅出售毛坯房,因此上述分立合同并不适用于M项目。但是X公司可以通过成立销售分公司以分散房地产商品房的销售总收入。

假如X公司成立了销售分公司,那么X公司可以把M项目的商品房先转让给销售公司,再进行转卖。在转让价格方面,我们可以通过上文提到的临界值定价法确定一个临界价格,也就是一般住住宅的平均价格为0.91万元,其他项目的平均价格为1.52万元。此时,M项目的商品房转让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当然转让过程需要缴纳其他税种,共计27444.5万元。与此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对于增值率少于20%的税收优惠政策仅仅针对的是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新成立的销售公司显然是不满足此条件的。此外,销售公司也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税额计算过程如表4所示。

表4 利用分散销售的M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第一部分计算       单位:万元

计算步骤

普通住宅

其他项目

可销售项目合计

收入总额

544731.64

167553.4

712285.04

扣除项目合计

469840.32

100334.73

570175.05

相关税费合计

92772

51215

143987

增值额

74891.32

67218.67

142109.99

增值率

15.94%

66.99%

——

应纳税额

0

21870.73

21870.73

当然,即是是新成立销售公司,在后续进行房产销售时也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并且,对于增值率低于20%的免税税收优惠政策也仅仅是针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新成立的销售公司显然并不满足要求。另外,新成立的销售公司由于不涉及开发费用,也无法进行开发费用的扣除,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如果成立新的销售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17341.05万元。设立销售公司的应纳土地增值税总额为39211.78万元。相比于之前的78782.12万元,总共节约了39570.34万元的税款。但是我们还应考虑到,成立新的销售公司也是需要成本的,比如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公司运营成本等,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效益,因此需要综合考量与评估新设销售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案。

表5  利用分散销售的M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第二部分计算     单位:万元

计算分项及步骤

普通住宅部分

其他项目部分

可销售项目合计

房地产收入总额

576519

197467.52

773986.52

扣除项目合计

546443.64

169739.4

716183.04

房地产开发成本

544731.64

167553.4

712285.04

转让税金

1712

2186

3898

增值额

30075.36

27728.12

57803.48

增值额与扣除额比例

5.5%

16.34%

——

应纳土地增值税

9022.61

8318.44

17341.05

4.筹划结论

通过分析2种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案,对于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和分散销售的纳税筹划是存在可行空间的,那么到底应该选择何种方案呢?

首先,对于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计算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实际操作只需要提升基础配套建设即可,除了能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还可以提自身品牌形象。其次,对于分散销售的纳税筹划方案,设立新的销售公司相对而言比较复杂,涉及的各种问题就比较多。但是,通过分散销售的方式可以给企业带来巨额的节税效益,并且长远来看,新销售公司可以用到其他项目的纳税筹划当中,那些运营成本、注册成本相对而言就会变得微不足道。

因此综合来看,建议X公司采用第二种方案,将原来的运行部和销售部分设,组建新的销售公司。

参考文献

[1]张鑫.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J].财会学习,2023(10):134-136.

[2]高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对策探究[J].财经界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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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涛.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案研究[J].财会学习.2022(27):12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