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水电十四局境外项目纪检工作为例探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开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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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水电十四局境外项目纪检工作为例探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开展

赵振宇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650041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水电十四局境外项目纪检工作现状,探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面临的难点,包括员工思想观念有待提高、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以及国外政治形势还不稳定等。针对这些难点,文章提出了明确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位、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境外项目廉洁文化建设、拓宽问题线索获取途径推行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建立优秀干部队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建筑施工;境外项目;纪检工作

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水电十四局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拓展海外市场,境外业务不断扩大,加强境外纪检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提升企业形象,强化对境外人员、项目和资产的监管,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至关重要。

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背景

(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重要性

纪检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国有企业重要且必需的管理手段,符合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能及时纠正国有企业内部的违法违纪问题,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从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扎实开展纪检工作,能够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增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境外营商环境复杂,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当地市场环境,可能存在无意违反当地法律、商业决策失误的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距离和语言因素影响,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对境外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较弱,存在违法侵占国有资产的操作空间。加强境外纪检工作,能有效弥补监管不足,及时发现和防范违法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境外国有企业是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窗口,其经营形象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形象。作为中国电建集团重要子企业,水电十四局党委始终把境外纪检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责任制考核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在关于加强境外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在设立境外党组织的同时要同步设立纪检组织;注重选用作风素质过硬、熟悉境外业务的人员担任境外项目纪检干部;加强纪检、巡视、审计、财务等监督力量的协同,建立健全境外业务制度管控体系等。通过扎实开展境外纪检工作,对于督促境外项目与合作方良好沟通,恪守商业道德,规范经营行为,展现合法合规、诚信廉洁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现状

限于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原因,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目前海外市场较多的还局限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往往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场秩序混乱、商业环境复杂等外部环境问题,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受制于当地甲方机构,难以按照国内纪检标准开展工作,部分人员可能利用这一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境外工程项目大多存在工作环境偏僻、国内信息相对滞后、业务工作繁重、人员配置相对较少等一系列因素,工期紧、任务重、管理难度大,违规转包、违规采购、商业贿赂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利益。

当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的一系列配套措施跟不上实际需要,如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同时缺乏专门的纪检机构和具备专业素质的纪检人员,将严重影响纪检工作的权威性和监督效果。

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难点

(一)员工思想观念有待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花费较大精力应对业绩考核压力,认为纪检工作与自身利益无关,对于纪检工作的配合度较低。由于一些纪检工作形式性过强,未与现实情况紧密结合,在开展时没有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容易导致员工的抵制情绪。

部分员工缺乏党性教育,放松自我约束,违规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藐视国内法律要求,利用手中权力进行腐败行为,为个人谋取私利,给境外纪检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纪检工作进行时存在不同部门相互推诿,不提供相关资料,敷衍了事的情况,反映出部门员工只关注本部门工作,缺乏全局观念和协同意识,没有把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落实到行动中,影响了纪检工作实效。

(二)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境外项目编制非常精简,人员上存在“兼职化”问题。纪检人员多由施工管理人员兼任,业务知识方面相对缺乏,对自身的权责范围认识不清,主要关注施工管理方面,对纪检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不高,监督效果被大幅度削弱。而将国内专业的纪检人员进行外派难度较大,存在经费较高,安全保障难度大,与多个部门单位协调困难等问题。

经营管理存在漏洞,纪检监督存在“形式化”障碍。存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业务流程欠规范,程序有待完善等问题。人力、财务、采购、合同等职能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职责交叉,缺乏风险防范措施和严格审批流程,资金流向不透明,排查风险时难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导致纪检监督被迫流于形式,无法对干部职工产生警示作用,容易滋生侥幸心理。

对境外纪检工作不重视,思想上存在“特殊化”倾向,对在境外是否要开展纪检工作还存在疑问,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认为国内开展纪检工作是应当的,国外搞不搞要视业务的繁忙程度决定,在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安排等方面对纪检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力度,同时我国外派员工和外籍员工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行为方式迥异,对遵纪守法的认识不一致,监督难以统一标准。

(三)国外政治形势还不稳定

一些国家因局势变化导致法律环境不稳定,政策变化也难以掌控,容易造成境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亏损。一旦违规事件被曝光,会被不法分子激化矛盾,危及我国利益,纪检机构查处违纪案件面临外交掣肘。

部分国家因金融监管政策宽松成为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目的地,员工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但纪检机构难以追查取证,在境外制约措施受限,有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纪检监督难以持续化开展。

三、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境外纪检工作措施

抓好境外项目纪检工作,需要有“管用、实用”的有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水电十四局国际工程公司对境外项目纪检工作开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明确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位

明确境外项目纪检组织设置要求,所有境外项目都需要纳入到一个党组织管理,该党组织需要根据项目规模、人员数量在党支部内选举产生与工作量相适应的纪律检查委员及专(兼)职纪检员,报国际工程公司党委批准后统筹做好境外项目的纪检工作。当纪检组织人员出现波动时,该党组织需及时选出合适的党员担任纪检工作,并完成相关手续。各境外项目纪检组织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任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

建立境外纪律检查委员(纪检员)向上级纪委年度履职汇报制度,纪律检查委员(纪检员)履职及监督工作季报制度,境外项目领导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回国述职述廉制度,境外项目班子成员“廉洁档案”动态更新制度,境外项目“三重一大”决策和关键岗位人员提级管理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认真梳理业务范围内廉洁风险防控重点,针对廉洁风险防控要点,靠前监督,全方位、嵌入式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岗位和业务领域开展日常监督。

(三)强化境外项目廉洁文化建设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和开展廉洁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构建形成闭合、关联、科学的境外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结合境外工作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定期向境外项目提供学习资料,指导和督促境外项目扎实开展廉洁教育,多多利用“学习强国”“国资e学”“电建e学”等学习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加强对境外项目领导人员谈心谈话、约谈提醒,及时了解掌握其履职、行为表现、精神状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做好对境外项目班子成员的“画像”工作。

(四)拓宽问题线索获取途径推行重点项目监督检查

通过建立举报邮箱、专设举报电话、重要线索举报奖励等形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网络舆情,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针对重大亏损项目、分包或采购额度较大项目,以及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重点问题由国内派出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和执纪审查。

(五)建立优秀干部队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纪检队伍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关系进入纪检系统,坚决防止“灯下黑”。建立在境外项目有党建、纪检、审计等工作经验的人才库,精心准备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的培训教材,并通过“回国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培养“一专多能”的纪检干部,为开展境外巡察、审计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

结束语:

国有企业境外纪检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提升企业形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复杂的境外环境和各种挑战,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通过明确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位、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境外项目廉洁文化建设、拓宽问题线索获取途径推行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建立优秀干部队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境外纪检工作。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才能在境外经营中树立良好形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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