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存在的挑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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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存在的挑战

黄忆珍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21级MPA研究生

摘要:随着老龄进程加快, 11月人社等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由个人承担缴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自愿选择参加与否及缴费档次,账户实行完全积累。由于涉及部门多、产品复杂等原因,该制度实施存在各部门沟通协调不足、养老产品种类不够多元化、个人养老保险意识薄弱等挑战,可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增加养老产品种类、加强个人养老金意识宣传。

关键词:个人养老金 第三支柱

一、相关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养老金体系有了快速发展,在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深,我国养老金缺口逐渐扩大,呈现收不抵支的态势。2022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指出,在“十四五”时期,要有序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为养老第三支柱在新时期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2022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分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是现阶段第一部明确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具体实施办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实施彻底拉开帷幕。目前,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由第一支柱、第二支柱为主,第三支柱较为薄弱,而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全国统一制度性安排,是对第三支柱养老的有力措施。[1]

二、个人养老金制度基本内容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包括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国家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主要类别。第二支柱是单位主导的职业养老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制度层面为个人主导的个人养老金制度。[2]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以现收现付制为主,主要优点是能够通过收入的代际转移发挥再分配效应,实现年轻人向老年人的代际横向共济,且不受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影响。第二支柱是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的年金,能减少对第一支柱的依赖,企业年金基本上实现账户制管理,但是在选择上,企业年金基本上由企业决定,而不是由员工自行决定。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真正意义上的长期资金,个人养老金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封闭运行,不得提前支取,资金账户需要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具或者指定。养老金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按月缴纳、分次缴纳、按年度缴纳,参加人每年度缴纳的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养老金缴纳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养老金账户专项资金的投资方案,其中包括存款储蓄、理财产品等产品,投资金额也仅有参加人自行选择。参加人会在人社等部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存在相关信息,该信息与商业银行和金融行业平台相对接。税务部门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

三、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存在的挑战

个人养老金是个人对未来福利的当期投资,需要人社、税务、财政、银保监、证监等多部门协作管理,各部分的分工职责和工作基本要求不一样,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行需要各部门沟通协调保持目标一致性。[4]财政部门要考虑当期财政的承受能力、财政间的平衡,要防范财政赤字的风险;社保部门则希望有一定经济条件、符合参与条件的个人都购买个人养老产品,以此充裕第三支柱养老金的金额;但购买个人养老金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部门则需要承担税收减少、核查困难的问题;信息平台主要由人社部门搭建,但其中需要商业银行、税务、相关金融机构的共同配合,信息数据是各部门的核心资源,而且各部门都具有本部门的内网,没有相关文件对信息数据的共享进行保护,也没有信息平台的具体维护办法,后续管理维护存在困难。

对于商业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而言,养老金产品的发行、售卖、后续监管都存在一定的困境。个人养老金有专门的独立账户,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相关产品,产品含存款储蓄、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不等,在产品的推行上,目前是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由金融监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发行发售,产品设定必须满足长期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等要求。因此在把握质量的前提下创新存在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在产品的售卖时缺少动力,一方面,产品的设计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营利性和其他的金融产品不同,对企业而言推行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相关员工在推行养老产品和其他产品时,由于金额业绩等压力,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熟悉的既有产品,对待养老金产品的推广缺乏积极性。

对于个人而言,个人养老金对于大部分养老金参加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我国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养老基本上都是非完全由个人承担,第二支柱的年金也由企业决定,但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完全属于个人的,个人需要从概念、操作、后续管理进行全面的学习。

[5]个人养老产品繁多而复杂,而且存在风险性,利用养老账户进行投资则需要学习一定的理财基础,产品种类涉及理财、基金等多种项目,很多有特殊需求的个人需要做很多基础工作学习才能选择到心仪的产品。购买产品的过程中需要与多个部门接洽,在社保主导的信息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在商业银行开户登记,在商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购买相应产品,在享受税收优惠时向税务部门出具相应的凭证,在最终领取的时候还面临着操作上的不熟悉。

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建议

人社、财政、税务等各部门需要加强协作。一方面,个人养老金属于人社部门最熟悉的业务,但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间需要加强合作,对于由人社部门主导建设的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门的小组,对信息平台建设需要的信息、技术维护进行分析,了解清楚各部门间需要提供的数据,沟通协商在不影响本部门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汇总提供相关的数据,,数据的共通能够使得参加人在各个部门能够顺利展开相关的业务。另一方面,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各部门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目标,但可以在最大限度内配合其他部门,使得政策落地更顺畅。

金融监管机构与相关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应该开发多元养老的金融产品。中国人口基数庞大,而第三支柱养老刚好在起步,可以存在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不同人的需求,例如对于青年人群,可以适当增加投资理财类金融产品,对于年龄较大的群体,可以以较稳定的国债等产品为主,对于一二线、三四线城市的参加人,可以适当调整参保上限,一二线城市的收入水平略高于三四线城市,在资金方面具有更大的支配权。各大商业银行应该给予员工更多的培训以及激励,一方面让员工更加了解个人养老产品,甚至包括养老金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另一方面,给予员工的激励可以使得个人养老金产品在市场上的宣传度得以提升,员工也更加愿意去介绍养老相关产品。

加强个人养老金知识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养老基本知识的宣传,很多人对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养老概念都不是很清楚,现在第三支柱的养老概念出台,大多数养老意识薄弱的人无法理解该养老方式,区别于第一、二支柱养老,个人养老金的概念需要扩大宣传。个人养老金投资和股票、基金等不相同,不具有短期性性,在短时间内无法取得收益,并且很多人忽略了养老产品的长期作用,对养老产品投资的意愿不足,各部门和社会要加强对大众金融知识的宣传,让大家了解养老金产品并从年轻的时候做好规划,拉长时间来看,做好产品的规划使得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秦永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2,25(22):220-222.

[2]施文凯,董克用. 中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结构改革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22,(11):93-103.

[3]刘同洲. 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基于美国个人养老金(IRA)的经验与启示[J].税务研究,2022,(9):127-132.

[4]张宁,李旷奇. 养老保险实质公平:基本内涵、障碍瓶颈与实现路径[N].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05-09(5).

[5]王向楠. 个人养老金的市场竞争和稳步发展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22,(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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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永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2,25(22):220-222.

[2] 施文凯,董克用. 中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结构改革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22,(11):93-103.

[3] 刘同洲. 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基于美国个人养老金(IRA)的经验与启示[J].税务研究,2022,(9):127-132.

[4] 张宁,李旷奇. 养老保险实质公平:基本内涵、障碍瓶颈与实现路径[N].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05-09(5).

[5] 王向楠. 个人养老金的市场竞争和稳步发展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22,(8):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