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路径研究

/ 3

A县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路径研究

杨生祥  胡正勃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江苏 盐城 2240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过渡形态”,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如何抓好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书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后半篇文章”,才是发挥新型农村社区乡村振兴载体作用的关键。近年来,滨海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工作部署,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努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最可感、最坚实的基础。本文着力梳理滨海县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上的有益经验,剖析当前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一、滨海县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经验做法

(一)聚焦规划引领,夯实治理基础。一是坚持新老融合。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形成了“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逐步融合”的思路。选址上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远离“三高”、靠近“两道”,同时结合每个村居传统特色,挖掘古黄河文化、海盐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文化,保留苏北民居风貌,与原有村落形成错落有致、相得益彰的格局。二是坚持产居结合。社区建设尽量贴近围绕镇区民营创业园、农业产业园和旅游景区,在为产业发展提供劳动力的同时,也能方便社区群众就近就业,吸附常住人口,为社区治理增添活力、稳定基础。三是坚持功能契合。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同步配套各类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对照省考核验收标准和市2.0版建设要求,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公共配套回头看,围绕“规划设计再提升、综合配套再提升、服务质量再提升、产业层次再提升、城乡共享再提升”五大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打造亮点、突出特色。

(二)聚焦党建引领,积蓄治理动能。一是筑牢基层堡垒。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成“一主三分”村干部学院,常态化开展村干部思想素质和致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在带动增收、社区治理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划定新型农村社区网格小组,全力推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模式,村两委班子每人联系5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不少于30户群众,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信访稳定、农业生产等基层治理工作。二是打造红色物业。制定出台《A县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建设管理文件,以镇为单位统一成立物业公司,规范开展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同时积极推动红色物业创建,推动基层党建、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有效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治理中的指导作用。比如,组建红色物业党支部,每月20日集中接待居民,小微问题一线办结,突出矛盾及时上报、集中攻坚,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情况,得到群众一致点赞。三是搭建磁性平台。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分季度开展“加磁”行动,努力打造集聚人气、集成服务的党群交流平台,为社区治理提供最靠前的服务、最坚实的后盾、最畅通的纽带。在党群服务中心分类设置“红色教育区、党群活动区、协商议事区、特色功能区、综合服务区”等板块,提供“免费快递柜”“义务理发点”“读书学习吧”等“十项”便民设施,做到各功能室“常开常新”“各尽其用”;开设“党建”“民生”“卫计”“农经”“村建”“医保”等常规服务,实现了从“能留人”的串门型到“留住心”的回家型的积极转变。

(三)聚焦制度引领,凝聚治理合力。一是激发自治活力。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确保重要事项民主集中,实现自我治理。充分发挥村居人大工作站、“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的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题,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个社会群体的意见建议。组建由老党员、退休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组成“微自治”队伍,以“接地气”的方式,畅通矛盾化解渠道,实现基层治理有力有效。二是强化法治服务。深入开展村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设立社区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法律图书角等载体,下沉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展现场涉农法律咨询,建立“村组干部+法律顾问+民辅警”矛盾化解专班,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每个社区年平均化解处理矛盾纠纷30件以上。三是创塑文明乡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史馆等阵地,讲好故事,季度性开展道德讲堂,不断造浓“乡愁”。积极打造“传统技艺巡展”“乡村文化之旅”“戏曲进乡村”等多个品牌项目,举行村民广场舞、乡村篮球赛等文娱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施文明乡风民风培育工程,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以“积分超市””形式鼓励群众自觉守村规民约,不断涵养文明乡村,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多元参与主体功能有所缺失。一是管理模式行政化。

新型农村社区由政府主导规划和建设,由村两委配合处理相关征迁工作,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特别是群众入住初期,镇区政府和村两委受客观条件制约和管理需要,占据了社区治理的主导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社区治理行政干预力度过大、功能越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协商议事形式化。大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都能做到协商议事,民主推进社区各项事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议事代表由于自身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对社区事务关心不够,都未能充分发挥协商议事的作用,往往使得协商议事浮于表面。三是居民参与公式化。在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过程中,不少居民习惯于承担“被管理者”的身份,未能将社区建设视为与自身息息相关的事,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也时常局限于举手表决等公式化的活动,缺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这就导致很多情况下参与社区事务的往往是固定的少部分人,要想充分发挥社区自治功能还需要较长的转变过程。

(二)人口迁移衍生新型矛盾。一是征迁遗留矛盾。根据安置协议,进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须承诺放弃原有宅基地,这时候,历史上个别私下违规交易的宅基地便成为矛盾症结所在。同时,安置协议签订顺序的先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户型位置选择的优先权,容易使入住居民产生心理落差和攀比心理,产生的矛盾问题可能延续到后续的社区治理当中。二是生活环境矛盾。入住后,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与现代社区管理服务模式产生冲突,往往很难尽快适应“居民”的新角色。比如有些居民习惯在家前屋后种上蔬菜、水果;有些居民在院子里堆积大量杂物;有些居民将粮食铺在社区公共区域上进行晾晒,等等。同时,新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方式一时难以适应,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缺少足够的信任,物业费大多也依赖村集体解决,给后续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三是邻里纠纷矛盾。社区居住密度明显加大,同一社区居民可能来自多个自然村落,原有的邻里结构往往被打破,而居民还是习惯于强调“村组”的概念、缺少“社区”的归属感,更近的距离、更陌生的环境容易产生更多的小微纠纷和摩擦,这些矛盾如不及时加以协调处理,会对社区稳定和治理合力形成阻碍。

(三)公共服务难以完全匹配。一是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开展初期,由于前期规划和工期等原因,部分社区周围配套设施建设不同步,或者缺少足够的绿化、文体、菜市场等设施,导致新社区并不能完全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而是依赖于原有的镇村公共设施予以补充,使得社区功能整体性不足。当然,随着一系列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这种情况已经明显改善。二是公共服务供给仍需优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按照标准配备了医疗、老人儿童日间照料、校车服务等服务板块,但服务范围、运行质效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超市、餐饮、理发、快递代收代寄等市场化便民服务点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疏导。三是生活便利程度有待提高。迁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往往离原户籍所在自然村的村委会较远,或者已经不在原村委会的管辖范围内,而群众办事咨询的末端往往还是集中在村委会甚至镇区政府,社区基层服务效能未能突显。

三、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建议

(一)协同发力,推动多元主体共治共享。一是科学定位政府角色。作为行政机关,镇区政府、村两委应转变传统观念,在初期充分发挥指导牵头作用的同时,逐步转变自身角色,积极培育志愿服务队、社工组织,引导社区非盈利组织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努力构建多元主体融合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发挥党团组织效能。充分发挥村级和社区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建立完善以实绩为导向的村干部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开展村干部学历“三清零两提升”、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强村富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基层党组织、团组织活动方式,深化党群服务中心“加磁性动”,推动党建、团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党员、村干和群众同频共振。三是激发居民主体意识。针对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参与率较低、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等自治瓶颈,探索形成自下而上的治理议题形成机制、议题解决机制和议题解决效果评估机制,增强社区居民对“自治”的认同感,强化居民主人翁意识。鼓励“两代表一委员”等骨干力量带头,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最美志愿者等活动,带动更多群众投身社区自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防调结合,构筑矛盾纠纷应对机制。一是完善即时预警机制。继续健全社区“微网格”工作机制,设立网格长和网格员,分层级建立专用微信交流工作群,用于居民反映情况和网格员汇总反馈信息。结合全县“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后半篇文章”,全面加强社区网格巡查,精准掌握社区近期矛盾情况,并上传日志至网格长处,汇总提交村两委研判,村两委根据研判结果,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提前进行处理方案部署。二是完善依法化解机制。坚决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建立适应社区治理的村规民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处理矛盾纠纷。积极推动法律援助进社区,选拔、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提高居民守法、信法、用法意识,降低不可控矛盾冲突发生的风险。

三是完善协商调解机制。依托村两委、调解委员会,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邀请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退休干部参与调解,将矛盾有效控制在社区。遇到难以化解的信访矛盾,及时上报,由街道、乡镇一级介入处理,切实做到小纠纷不离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镇。

(三)多措并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一是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在全面加强水、电、气、网以及污水治理管网建设的同时,建设“15分钟生活圈”,以步行15分钟范围为空间尺度,科学规划农贸市场、卫生院、健身场馆等生活配套设施,保障居民在生活圈内基本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二是优化社会组织力量。在政府和村两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引进社会组织力量,市场化运作居家养老、商务出行、志愿服务、公益项目、文娱比赛等更多公共服务功能板块,提供更优质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与原有公共设施形成资源互补,实现服务由“量”向“质”的转变。三是简化居民办事流程。以群众不跑路、少跑路为目标,全面推动村级服务力量下沉,使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物业成为贴心的“代办员”,切实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建立“智慧社区”管理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和APP,推动社区治理要素可观可感、在线办事功能可行可信,让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民服务、参与社区大事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