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中“劳动法律制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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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中“劳动法律制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

王 瑜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 淄博 255314)

摘要“劳动法律制度”构成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内容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坚持思政与教学同步进行。要明确教学目标,要紧密结合教学内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将课程思政植入到“劳动法律制度”教学的整个过程中,实现思政元素与教学内容的深度融合。

关键词课程思政;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互联网平台;工资

教学设计一:基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纠纷案例看《劳动法》的立法精神

1.教学导入

《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合同签约率一直不高,直到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后,劳动合同签约率有了明显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劳动合同法》对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确定了较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2.教学内容

主要讲授并要求学生掌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在讲解该内容时注意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分析应签未签劳动合同问题及其后果。

3.育人元素

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在于偏重保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4.教学方法

主要采用案例分析研讨法。首先,采用案例对比的方式,对应签未签劳动合同案例进行分类;其次,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分析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再次,通过经典判例进一步深化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理解。

教学设计二:各大互联网平台用工看新型劳动关系

1.教学导入

首先明确劳动关系确立的标准,重点结合互联网用工现状,引导学生思考灵活用工对现有法理和法规的影响,培养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2.教学内容

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2021年9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1〕15号)。按照国家部署,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上述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依然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因此,劳动关系确定的标准没有变化,但是情形复杂了。因此,互联网用工产生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相应形式。

3.育人元素

通过互联网平台用工中不同的模式与经典案例进行分析,重点培养学生的时代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4.教学方法

主要采用案例分析研讨法。首先,运用案例对比的方式,对于互联网平台用工中不同的模式进行对比;其次,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分析平台用工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再次,通过经典判例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确立的依据。

教学设计三:《劳动法》996”和“007

1.教学导入

结合《劳动法》中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等劳动基准法内容,引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的特定情景,从工时制度、休假制度、加班工资、工资发放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加强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做贡献的信心,要求学生在行动上体现《劳动法》的立法宗旨。

2.教学内容

(1)情景引入:向学生推送南京大学赵曙明教授在人民日报大家手笔: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人力资源管理。新冠病毒爆发后,劳动者工作方式的变化,从996向007的转变、从“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形势出发,给学生强烈的情景感和体验感。

(2)关键点回顾:针对疫情下工作与休息中涉及到的关键知识点简要回顾,标准工时制度与非标准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等,使学生掌握《劳动法》中劳动标准的核心内容。在法律法规的学习中,使学生体会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3)讨论与互动: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讨论主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中进行选择:①疫情防控期持续时间较长,该期间内假期性质如何划分?②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者,不同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方案如何制定?③ 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者,在疫情下你要思考哪些问题?

在讨论过程中,引导学生理解劳动法立法宗旨,在对于问题①、②讨论时,尤其要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对问题③ 进行讨论时,引导学生换位思考从企业角度出发,工资发放方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适时关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尤其是自己所在省市)的惠企措施,使学生领悟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

(4)总结与反思: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按上班、休息、居家、外出可以划分为坚守工作岗位的、因各种原因在外隔离的、呆在家里就是做贡献的和居家办公的四种类型。疫情防控期间按时间段划分为:春节假期、休息日串休、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有序复工等五个阶段。当上述分类出现,疫情防控期的工资发放就比较清晰明朗了。

3.育人元素

《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偏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4.教学方法

采用讲授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在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等法理基础上,讨论996、007的危害,疫情下加班和居家办公的处理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