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前年12月,我父亲将门面房租给王某做生意,约定租期50年。最近,由于房屋价格猛涨,我们不想把房屋再租给王某了,但碍于已签合同,一直未向他提起。听朋友说房屋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而50年的租期是不符合规定的。请问。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我们怎样才能收回门面房?
人大建设
2009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