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发展历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革新。通过对修改前后刑诉法的比较,不难发现我国侦查监督已大大向前迈进,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本文拟通过对刑诉法修改前后侦查监督机制的比较,阐明我国侦查监督机制已趋于完善,并对其进一步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1996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