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婚姻的性别基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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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婚姻以两性生理差别为其自然基础,这一观念几乎无可置疑,不可动摇。问:婚姻为何必须以性别为基础?答日:非以性别为基础的婚姻有违自然。再问:为什么非以性别为基础的婚姻有违自然?答者再答曰:婚姻性别的自然要求,就像饮食男女一样,是自然而然的,非人为所能改变,"自然"就是婚姻以性别为其自然基础的终极理由。婚姻的性别基础一旦披上了"自然"的外衣,也就剥夺了质疑与动摇的可能,同性婚姻也就因缺乏自然正义而遭到了异性婚姻的打压与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