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必须具有五种能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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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于想事的能力所谓“想事”,就是要在明确自己职责范围的前提下,细心观察,捕捉信息,发现问题,收集资料,并开动脑筋想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勤于想事关键是一个“勤”宇,公务员的思维应随时随地处于一种“临战”状态.生活中行为的懒惰显而易见,思维的懒惰却个容易被人发现觉察,而思维的惰性较之行为上的懒惰更为有害.一个公务员特别是一个领导干部思维是否勤奋,肯动脑筋想问题,是能否搞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实践中,有的同志对工作有较强的预见性,在事物矛盾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便能敏锐觉察,把握其趋势,诱导其朝着有利的力向发展、工作有条不紊,这是勤于想事的效果;而有些同志在工作中难以找到头绪,胡子眉毛一把抓,等工作矛盾积累甚至激化时,才匆忙应付,“临时抱佛脚”,这是未能做到勤于想事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