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项目合规性文件办理浅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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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电项目合规性文件办理浅谈

刘,武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201100

摘要:

“十四五规划”和双碳目标指出,要推进能源革命,大力提升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发电规模。为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不少企业目前正着力加快新能源业务的拓展。有鉴于此,我们将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合规手续的办理进行简要梳理,以期为企业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相关央企“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新能源  发电项目 合规管理 文件办理

引言

如今,电力产能已经呈现过剩,行业竞争在不断加剧,电力行业已经由过去的短缺经济转变为过剩经济,低速增长将成为必然。受到弃风限电、政策补贴资金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少新能源企业的经营始终在盈亏平衡点附近摇摆,这对新能源企业提出了更好的企业管理要求,而好的项目合规性管理是规避项目经营风险的前提条件,本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合规手续的办理进行简要梳理,以供参考。

、风电项目的核准

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关于须报送核准的发电项目规定明确:“风电站:由地方政府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二、光伏项目的备案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第14条规定:“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已落实接入电网条件。”

三、其他项目合规文件的办理

除核准、备案手续外,应依据法律法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实际要求,完善项目应办理的证照、手续。一般主要涉及:

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能源项目应接续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建办法〔2020〕50号)指出,在住建部未作出解释前,界定仍然按照原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执行。公消〔2013〕259号文件发布较早,未明确涵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该意见将以下三类列入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范围:①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或总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大型火力发电厂;②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且水库总库容1亿m3及以上的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③枢纽变电站、区域变电站、地区变电站。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之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据此,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根据项目情况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水土保持批复

依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在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缴纳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

5、电网接入意见

为避免后续无法并网发电之风险,建议在新能源发电项目前期尽早取得电网接入意见。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

如果新能源项目涉及征收土地的,需格外关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操中,建议关注项目所在地对于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形的具体规定,结合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按照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7、安全及职业病危害“三同时”手续

2015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7条关于应进行安全预评价的规定中,未对“电力等行业重点建设项目”予以规定,第9条规定“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实操中,应根据前述规定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安全设施的相应手续。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9条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8、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3条规定,在新能源项目特别是风电、光伏电站开工前,建议向项目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特别关注是否涉及压覆重要矿床,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以避免后续因项目压覆矿床而产生的诸多争议。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21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此外,还需关注项目是否应按照《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洪水影响评价。

10、项目涉及用地进行文物、军事、敏感用地核查等部门核查文件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17条、第18条、第29条等规定,需要关注新能源发电项目是否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其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并报请文保部门组织考古发掘单位对于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与当地武装部门联系核实确认新能源项目是否涉及军事设施,如需办理相应手续的,应按要求办理。

关注并向相应主管部门核实项目用地是否涉及使用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基本农田等,如有涉及,应办理相应审批,以避免项目合规风险、行政处罚风险甚至刑事风险。

12、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

光伏、风电项目并非在立项阶段或开工前就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在并网6个月内取得即可。

四、结语

考虑到新能源相关政策更迭频繁且部分规定在理解适用上存在不明之处,实操中对于部分手续是否办理、何时办理可能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项目落地过程中,需各企业积极向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机关核实合规手续办理的具体要求,妥善完善项目合规手续。

参考文献:

[1]李强.浅谈地面光伏项目土地使用的法律风险应对[J].消费导刊,2019,(43): 199,201.

[2]李艳红,王涛.风电光伏项目法律风险管控初探[J].中国律师,2021,(11): 83-85.

[3]邱小娟.浅谈新能源发电项目前期开发费用管控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市场周刊(理论版),2020,(59): 60-61.

作者简介:刘武(1991-),男,汉族,湖北赤壁人,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学本科,主要从事工作:项目开发。